用人单位招收毕业生,还能享受社保补贴?确有这样的好事!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自毕业时起连续一年以上未以任何方式实现就业)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并与其签有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享受社保补贴。
据悉,补贴标准为:以补贴对象的实际缴费基数计算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若补贴对象的实际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补贴期限最高年限为三年。
用人单位可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对公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系统审核后打印明细表和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申请材料至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11日至当月月底(周一至周五)。(钱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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