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年报公示已于本月启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主体状态为存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进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年报公示三种填报方式
1。输入网址直接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
2。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首页点击“年度报告公示”或“商事主体自主公示”进入。
3。个体户还可通过“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个体户年报功能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