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2014年第二季度增产用电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4〕75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增产多销,我局开始受理2014年第二季度工业企业增产用电资金补助申报。
请各企业于2014年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沧区经贸局工业处1347室,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应包括:工业企业用电奖励申报表(附件下载)、企业用电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用电清单复印件等(均需加盖公章);
2、企业填报的用电量和产值分别以供电部门的抄见电量和企业联网直报的统计数据为准;
3、当季产值数:1-6月累计产值减去1-3月累计产值。
联系人:肖河南;联系电话:6581697
海沧区经贸局
2014年7月29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