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示范平台

厦门先进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可享用电奖励

发布时间:2015/1/7 9:37:38
来源:海西晨报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经信局获悉,该局将在1月4日至26日期间,开展2014年第四季度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行政区(开发区)经贸部门申报。

  记者获悉,企业需同时符合: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2014年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其他企业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3%及以上等条件方可获得奖励。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工业企业,按2014年季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其他企业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3%-25%或25%及以上,按2014年季度用电量,每千瓦时分别奖励0.05元、0.1元。新投产企业奖励金,按2014年季度用电量30%折算,并按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的奖励。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3563号 备案号:闽ICP备07054601号-11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鹭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0592-3688881,0592-3688885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