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龙山文化创意园相关扶持政策补贴通知

发布时间:2019/3/28 17:30:07
来源:龙山文创园

2018年度龙山文化创意园相关扶持政策补贴通知

 

  为推动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推进转型改造,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根据《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2014〕156号),我司即日起至2019年4月4日17:30将开展2018年度相关扶持政策补贴的申报受理及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扶持对象
 
  本规定扶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注册入驻龙山文创园、纳税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运营商(租用园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用于经营文创产业项目的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商)和园区内产权清晰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的业主等。
 
  2、申请材料
 
  ①封面
 
  ②目录
 
  ③申请表
 
  ④企业简介(包含公司概况、主营业务、业绩情况、行业影响、企业优势、典型案例等介绍)
 
  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自公司成立至今的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天眼查”官网打印的企业信息变更记录(需在提交材料现场打开网页核对)
 
  ⑥2018年至今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金发票复印件(发票上需体现缴交租金期)
 
  ⑦思明区国税局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和登陆厦门国税局网上办税系统打印的“纳税人基本信息表”、“纳税人缴款凭证信息查询”表(需在提交材料现场打开网页核对)
 
  ⑧国税系统打印出来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在提交材料现场打开网页核对)
 
  ⑨2018年部分业务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主要体现主营业态为文化创意,其中,申请第六条补贴的企业主营业态需为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已享受过3个年度租金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⑩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具体政策条款所需的其他材料,请向龙山公司资产部咨询
 
  注意:以上材料原件需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政策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符合自身类别的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4月4日(周四)下午17:3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版材料提交到厦门市龙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资产部。
 
  注意:请及时提交材料,超过截止日期或者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概不收件,后果自行承担。若审核中发现需补充材料的,请在收到通知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4、联系方式
 
  厦门市龙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资产部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南路84号
 
  (时尚中心大门正对面2梯)
 
  联系人:小黄、小肖  0592-5550763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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