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办:关于征集节能技术与产品、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等参加厦门市2018年节能宣传周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21 10:19:45
来源:市经信局
  关于征集节能技术与产品、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等参加厦门市2018年节能宣传周展示活动的通知
 
  厦节能办〔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将于2018年6月10-16日举行。为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节能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及装备,我市在节能宣传周启动日(6月10日)将举办大型节能减排产品与技术、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2018年6月10日8:30-16:30
 
  二、参展地点:厦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
 
  三、参展费用:主办方免费提供场地及整体布展,每个标准展位面积3×3平方米,展位内的布置及展示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四、征集对象及参展范围
 
  (一)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展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的生产或经销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展示会。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以及充换电装备等技术和产品的展览与演示。
 
  (二)其它节能技术和产品展示。节能技术单位、节能产品生产或经销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展示会。包括中央空调节能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绿色照明技术、建筑节能、热泵系统、太阳能技术、节水技术等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与相关产品的展览与演示。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展的单位填好回执于6月1日前传真到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连玉上、黄智贤,联系电话:5126690、5126687,传真:5126873。
 
  附件:参加节能产品和技术展示活动回执
 
  厦门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参加节能技术与产品展示活动回执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参  展  技  术  与  产  品

 

  是否需要用电

 

  用电负荷

  (单位:瓦)

 

 

  (注:本表可另附纸填写)

 

  厦门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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