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18“创客中国”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四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15 17:22:09
来源:市科技局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18“创客中国”大赛(厦门赛区)
 
暨第四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厦科联〔2018〕11号】
 
各有关单位、团队: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和工信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文件要求,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思明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四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18“创客中国”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四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厦门市财政局
 
  支持单位: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工商联
 
  承办单位: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行业协会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18“创客中国”大赛(厦门赛区)暨第四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前六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2017年第三届厦门赛区决赛项目可参赛和晋级全国行业赛,但不晋级2018年厦门赛区决赛。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参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至2016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方可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6.前六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2018年6月1日(不含)前尚未在厦门提交企业注册申请的(以办理回单日期为准)、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于2018年11月30日前在厦门完成企业注册(若未按期完成注册视同自动放弃奖励),且核心团队成员(以申报为准)股权不少于51%;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业企业、团队均可报名,并保证填报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性。
 
  2.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开注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是企业组唯一的注册参赛渠道。www.blzxds.com  是团队组唯一的注册参赛渠道。
 
  报名时间:
 
  企业组:注册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团队组:注册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6月30日
 
  3.参赛项目确认:
 
  大赛组织方对辖区内的报名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方可参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团队7月5日)
 
  (二)初赛(7月上旬)
 
  初赛阶段由投资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网络系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各领域报名结果分配晋级名额,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取一定比例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7月下旬)
 
  复赛阶段采取非公开项目路演的形式,由投资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参赛项目进行当场评审打分。企业组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推荐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团队组只晋级厦门地区决赛,不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
 
  (四)地区赛决赛(8月中旬)
 
  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赛成绩推荐初创企业组6个、成长企业组10个、团队组10个参加最后决赛,决赛采取公开路演的形式进行比赛。
 
  (五)全国行业赛(9-11月)
 
  总决赛按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进行比赛。比赛时间:2018年9月至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组委会将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参加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现场决赛。现场决赛定于2018年10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五、支持政策
 
  (一)大赛资金扶持
 
  成长企业组(共计奖金390万元)
 
  厦门地区赛的成长企业组前20名可获得如下资金支持:
 
  一等奖:第1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5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二等奖:第2-4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4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三等奖:第5-10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2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优胜奖:第11-20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初创企业组(共计奖金150万元)
 
  厦门地区赛的初创企业组前16名可获得如下资金支持:
 
  一等奖:第1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3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二等奖:第2-3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2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三等奖:第4-6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优胜奖:第7-16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5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团队组(共计奖金250万元)
 
  厦门地区赛的团队组前30名可获得如下资金支持:
 
  一等奖:第1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3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二等奖:第2-4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2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三等奖:第5-10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优胜奖:第11-30名,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给予5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全国行业赛
 
  进入全国行业总决赛并获得优秀奖以上名次的企业,将获得国家的大赛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二)政策扶持
 
  本次大赛,除大赛扶持资金外,参赛项目还有机会获得如下扶持:
 
  1.厦门市种子暨天使基金对大赛优秀项目给予跟进扶持;
 
  2.优先获得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的政府股权投资及联合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3.优先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金融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股权投资和贷款授信,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4.在厦门创办企业并符合厦门产业扶持政策的,可获得各区资金、场地等配套支持(参照各区相关政策执行);
 
  5.留学人员创业的可获得留学人员创业引导基金扶持;
 
  6.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可优先推荐参评“双百人才”计划;
 
  7.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8.由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
 
  六、相关活动
 
  大赛组委会还将在大赛期间组织系列配套活动,包含项目对接、资本对接、参赛企业展、创业沙龙、赛事辅导等。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结合市科技局定期组织的厦门科技资本对接会,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529613  2529615  2529607
 
  大赛微信公众号:白鹭之星
 
  大赛报名官网:www.cxcyds.com
 
  地区赛团队组报名官网:www.blzxds.com
 
  科技局官网:http://www.xmsti.gov.cn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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