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全国"双创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
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窗口平台:
接工信部通知,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双创周")定于9月15日至9月21日举办。厦门市作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城市之一,是"双创周"活动的重点区域。根据工信部、市经信局工作部署,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双创示范基地城市建设,更好地展示我市中小企业双创成果,强化双创服务,请我市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窗口平台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营造我市中小企业双创氛围。有关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及基本要求
"双创周"主题活动举办时间应在2017年9月15日-9月21日期间,要求主要主办方或承办方为我市的各级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和窗口平台单位,举办地点不限。
二、活动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益培训、创业沙龙、创新论坛、展览展示、文化传播、项目路演、对接会、推介会、洽谈会、专业服务等。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报送最少1场"双创周"期间拟举办活动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主题、参与人员及规模、活动流程、宣传及推广形式等。活动方案电子版请于9月5日前发送至xm968871@163.com。
四、其他
1."双创周"主题活动经费和场地由各主办、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场地可安排少数场次活动使用,但须提前预定。
2.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将原已排定的双创服务活动统筹考虑,安排纳入到此次"双创周"主题活动中来。
五、联系人及方式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电话:2211821、2296871
附件:2017年"双创周"主题活动方案征集表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