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经贸局: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2016年第1、2季度增产用电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14 9:23:40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2016年第1、2季度增产用电奖励的通知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6〕109号)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16年第1季度、第2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用电奖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6年季度产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以上;
 
  (二)2016年季度用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增长;
 
  (三)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单位产值耗电量=当季总用电量÷当季产值;
 
  (二)企业报送的资料:工业企业用电奖励申报表、企业用电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用电清单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三)请符合条件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沧区经信局工业处1345室,联系电话:罗福文6085939。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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