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5/29 15:05:33
关于申报2014年第一季度增产增效用电奖励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厦门市经发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实施2014年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厦经运〔2014〕143号)已于5月23日正式印发,请符合第一季度增产增效用电奖励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于6月15日之前向所在行政区、开发区的经贸部门申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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