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扶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最高资助1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4/5/15 15:31:18
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李国荣)为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美区近日出台《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平台的内容和扶持政策。

  《办法》指出,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是依托集美区具备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各类公共科技服务的平台,主要包括技术研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

  集美区科技局将根据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结合当年度财政预算,采用“组织策划、公开征集”方式,引导平台建设,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平台立项。

  《办法》明确,申报平台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是在集美区依法设立,有固定从事科研或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大规模的用户群,能提供平台组建和运作所需的场地,拥有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500万元以上。此外,平台建设可分期实施,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边建设、边运行、边服务机制。

  平台建设经费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区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为辅。区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用于提升平台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不得用于房屋建设或装修等与科研活动无直接关联的事项,资助额与设备价值挂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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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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