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30 11:15:25
来源:市经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省经信委有关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的系列通知要求,近期将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开展新一轮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一是为帮助我市企业通过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全面了解本单位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找准两化深度融合的薄弱环节和突破点,提升本单位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

  二是为准确评测我市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为我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课题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也为我市今后出台两化融合相关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评估依据及评估系统

  依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23020-2013),依托工信部下属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评估诊断系统福建省评估分平台开展企业评估工作。

  三、填报方法

  各企业登陆工信部的"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网站,选择快速入口"评估诊断"模块的"福建省评估分平台",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fjpg.cspiii.com/User/Login/)注册后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市经信局委托厦门市两化融合促进中心指导各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各企业若有不明之处请直接咨询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咨询电话:3500555/18965820367)。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区经信部门、火炬管委会经发处积极发动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各区、园区至少发动100家企业参评。

  2.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两化深度融合是促进本单位业务模式创新、工作流程重组、组织架构重构乃至市场模式和经营战略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

  3.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今年的评估工作于10月20日前结束。去年已经评估过的企业仍然要参加,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各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状况,不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时掌握本单位两化融合现状,调整两化融合发展战略。

  4.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将作为今后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及享受相关政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企业于10月20日前,将评估结果导出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xmjfj@xm.gov.cn)。

  市经信局联系人:杨金水 电话:2896851 传真:2896804两化融合促进中心联系人:林云伟  电话:18965820367

  传真:3531933

  附件1: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问卷填写指南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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