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评选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重视技术进步工作,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2亿元及以下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当年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不少于1个,或者当年实施或验收的技术创新及产学研合作项目数不低于1个。当年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的企业以及通过国家、省、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企业重视技术改造。当年实施或验收的各级技术改造专项不少于1个,当年列入国家各类技术改造专项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企业盈利能力较强,当年企业利润总额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二、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需填报《2013年度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申报表》,并附相应的申报资料、报表、证书及证明文件等。
(二)评审
市经发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10家候选企业名单。
(三)征求意见
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候选名单需征求市安监、环保、计生等部门的意见。
(四)公示
候选企业名单在厦门工业经济网、厦门技术创新网公示7天。
(五)批准
入选的候选企业名单上报相关部门研究后确定。
(六)表彰
对荣获"2013年度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称号的进行表彰,并颁发牌匾。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送经发局投资与技术进步处。联系人:赖万林、陈曦,联系电话:5397552,5397553,传真:5052415。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3年12月31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十佳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里区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十佳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里区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评定2013年至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市经发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评选的通知
市经发局:2010年度厦门市十佳工业企业 技术进步先进工业企业 节能先进单位 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和工业企业出口先进单位初选名单公示
市经发局:入选2012年厦门市十佳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先进企业节能先进单位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出口先进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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