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支持企业技能培训新政策 还给资金补贴

发布时间:2017/1/19 14:13:10
来源:厦门市人社局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厦人社【2017】9号文),标志着我市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新政策正式出台实施。
 
  《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前,市人社局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各区、市直各部门均表示支持,各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对政策出台表示期待和欢迎。
 
  《意见》的出台,将使技能培训政策更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将为我市重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
 
  二、《意见》的主要亮点
 
  (一)措施灵活,为企业“量身定制”提供支持。这也是此次出台的《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意见》有别于以往出台的技能培训支持政策的地方,使技能培训政策更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支持力度大大加强。
 
  《意见》明确:
 
  1、支持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或项目需要提出培训方案,包括确定培训工种、参培对象、课程设置、师资安排、考核要求。
 
  2、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方式,可以自办、合办、委托培训。合办和委托培训机构不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的限制。
 
  3、培训工种可不受现行工种范围的限制,支持企业开展新型业态的岗位技能培训。
 
  4、培训工种超出现行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的,可由企业提出人社部门参与的考核方案。
 
  5、凡参与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即可按照厦门市“一企一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详见附件)申请资金补贴。
 
  (二)重点明确,为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支持。《意见》明确了支持的范围是我市重点企业,将有力地帮助重点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助力转型升级。同时,重点企业不局限于大企业,也不局限于工业企业,而是涵盖了一、二、三产业,从小微企业到大企业,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和普惠性。
 
  《意见》明确,重点企业的范围是:
 
  1、市发改委确认的未来三年有条件上市、市值可达百亿以上的成长型企业;
 
  2、市经信局确认的重点工业企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3、市商务局确认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新竣工投产的重点企业;
 
  4、市科技局确认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5、市台办确认的重点台商企业;
 
  6、市农业局确认的重点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社;
 
  7、市总商会确认的重点民营企业;
 
  8、省人社厅闽人社[2016]238号确认的省级龙头企业;
 
  9、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或项目;
 
  10、各区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或项目。
 
  重点企业身份由市直相关部门确认,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建立重点企业(项目)名录库和动态更新机制,并与市人社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机制。
 
  (三)机制完善,明确了管理和实施规范。
 
  1、《意见》明确了管理规范。
 
  一是重点企业必须是厦门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统计和税收登记企业。二是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为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企业员工,以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会保险情况为据。三是企业必须实
名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四是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只能享受该培训政策补贴一次,且同一年度不能同时享受其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五是市人社局建立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诚信档案。
 
  2、《意见》明确了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将设立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申报和管理平台。同时,将为企业提供限时服务,市人社局每月前五个工作日集中接受企业申报,在收到申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备案,出具审核意见。企业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培训。
 
  市人社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培训人员真实性组织核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质量组织核查。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进行申请和核拨。
 
  3、《意见》明确了其它事项。
 
  一是重点企业要带头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于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
按2.5%提取,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的教育和培训。未依法提取职业教育经费的,不得享受政府推进企业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资金补助。
 
  二是为了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市人社局可在满足企业培训需要的前提下,对不同企业的培训安排进行统筹调剂。
 
  三是职业技能鉴定费和专项考核费按收费标准拨付鉴定机构;岗位考核经费从就业专项经费列支。
 
  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由市人社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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