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好苗” 快来申报“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发布时间:2016/2/18 17:13:17
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 (记者 王应武)目前,根据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在受理2016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申报事宜。在我市注册的小微企业,只要你有绝活、有特点,是好苗子,可赶紧申报。获认定的小微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除了颁发荣誉资质外,还将享受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扶持,未获得其他财政补助的,有机会获得该专项的资金补助。
  注意了!网上申报时间3月18日截止,还有一个月;窗口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是3月31日。
  1月18日,厦门市经信局已经发布《2016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工作方案》,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每年的申报工作。了解具体的申报事宜,可以登录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网或厦门中小在线查阅。申报咨询电话2211821,联系人小林。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zjtx.xmsme.cn,熟悉申报流程和要领后,请抓紧注册登录和填报,并准备好3月份要窗口提交的纸质材料,窗口地址是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
  申报企业必须是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以下规模的企业,即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或人员小于3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或人员小于100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人员数以企业2015年实际缴交的社保人数的全年平均数为准)
  申报的小微企业,须符合"专、精、特、新"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方向的培育基础条件。
  1."专"是指引导小微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是指引导小微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是指引导小微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是指引导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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