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工业企业“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14:40:25
来源:海沧区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工业企业“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信局《厦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我局将于1月2日起开始受理最后一次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申报。
 
  一、扶持范围
 
  (一)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16-2018年均在我区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提款也在此期间),贷款必须是用于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申报企业已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我局报备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二、补助标准
 
  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次主要申请范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贷款利息,2018年遗漏申报的企业亦可补充申报)。
 
  备注:此次申报为最后一次申报,此次未申报的企业今后将不再接受补充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2.银行发放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3.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4.贷款银行确认的利息支付证明;
 
  5.企业贷款利息支付的相关单据(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8.2016、2017、2018年全年完税证明(国税、地税);
 
  9.企业真实性声明;
 
  10.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收据。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人
 
  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7日。材料送至新阳产业服务公司(新阳大厦18楼,长庚医院桥头),联系电话:魏小苏6808879,18064460778
 
 
 
  附件:
 
厦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 
 
  一、扶持范围
 
  (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且正常经营的受灾工业企业;
 
  (二)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必须是用于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向所在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报备企业受灾损失情况,并提供受灾证明材料,经信部门可视情到现场了解核实企业受灾情况。
 
  二、补助标准
 
  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银行发放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3.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4.贷款银行确认的利息支付证明;
 
  5.企业贷款利息支付的相关单据(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财务报表;
 
  8.企业真实性声明。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受灾企业向所在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有关材料;各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咨询、申报,并审核申报材料。
 
  (二)自贷款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的贷款利息于2017年4月申报兑现补助,以后每半年申报兑现一次。 
 
  (三)补助资金由区级(管委会)财政统一兑付,市级承担部分年终通过市区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五、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思明区科信局  刘晓文5818372
 
  湖里区经信局  陈健 5722330、5722493
 
  集美区经信局  杨向平 8995123
 
  海沧区经贸局  张春玲 6892274
 
  同安区经信局  洪桂红7131281
 
  翔安区经信局  林跃龙 7880922
 
  火炬管委会    陈群欣 5380133
 
  象屿保税区管委会  黄玉宾 2630213
 
  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  何勇2896896、郑连庆2896763
 
 
  市财政局企业处  高嵩 5398108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贷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4001016871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