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15个路段和停车场分类“升级” 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8/7/21 10:47:08
来源:台海网
  日前,厦门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了一则停车收费通知,引发社会各界猜想。虽然市发改委及时更新错误内容,但仍然有市民心存误解。
 
  “市民不用恐慌,停车收费标准没有改变。”昨日,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一再强调,并对市民关切的停车收费问题进行深入解答。
 
  据悉,《清单》主要针对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其分为一、二、三类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简单来说,一类收费最贵,二类其次,三类最便宜。
 
  记者对比了2018年《厦门市本岛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类别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与2016年公布的《清单》。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新增或新列入了部分停车场或临时停车泊位、部分原有三类项目调成二类、原二类项目调成一类的项目等,内容更全面。
 
  记者注意到,从8月1日起,有41个停车场、35条道路的路面停车位被重新分类,其中,有15个路段和停车场,市民在这些地方停车可能要多掏停车费了。
 
  在2018年《清单》中,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三类标准收费调整为二类。湖里区的江华里、江头第三小学、江宁里路、屿浦路四个项目由原来的二类调整为一类;金钟路、围里路、岐山北路、南山西路、火炬二路、长河路、长峰路、林后路、光电二路、安岭路十个项目由原来的三类标准调为二类标准。
 
  换句话说,8月1日之后,市民在以上停车场和道路停车,需要按照新的类别的收费标准缴费,可能得多交停车费。
 
  对此,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供求关系变化,运用价格杠杆作用来缓解停车矛盾,促使市民快停快走。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2016年至今,思明、湖里两区新增的道路临时泊位,其中一类收费标准新增24个停车位,二类收费标准新增345个停车位,三类收费标准新增302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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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停车场用途有变
 
  台海网7月2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在2018年《清单》中,记者看到,厦门市博物馆停车场取消收费做内部车场使用,不争公园停车场因道路建设取消停车场,湖里区山地公园北门停车场因地铁建设取消停车场。
 
  此外,还有17个道路临时停车项目因地铁建设和自行道建设等因素取消,具体是:思明区取消二类道路停车路段 5个(莲前街道西侧、蔡岭路、嘉禾路、嘉禾路、文园路),湖里区取消二类道路停车路段12个(金尚路、金尚路、金尚路、枋湖东路、南山路、华嘉路祥云一路、嘉禾路、枋湖北二里、金林路、枋湖北二里、南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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