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实施《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闽政〔2011〕104号),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的通知》(闽经贸函产业〔2012〕718号)和《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的通知》(闽经贸函产业〔2013〕472号)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经贸部门或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审核并提出意见、专家评审和公示,现予公布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等75家企业为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认定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第二批),授予“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牌匾。
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努力在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标杆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各地要认真落实和完善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公布并授牌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骨干企业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及摘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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