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吗?为什么要把我拦下来?”市民郭女士近日在东浦路遇交警拦查,郭女士原以为交警是要检查她有无按规定系安全带,但其实是交警看到郭女士的车辆未贴保险标志,最后郭女士被记1分并罚款20元。
郭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咨询,希望了解易被司机忽视的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再次被罚。记者专门采访了交警部门,进行了梳理。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罚20元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将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记1分。
交警提醒,购买新车后都会拿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但部分人觉得把标志贴在车上不美观,竟不贴这些标志。根据规定,检验合格标志和交强险标志必须贴在副驾驶侧车前窗右上角,否则就是违法。如果年检超期,会被现场扣车。
未配备三角警告牌,罚款50元不记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如果机动车上路没有配备三角警告牌,可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将被处罚款50元,不记分。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客车(核载超过9人的载客汽车)、校车应装备灭火器。
交警提醒,在常规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告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若遇上雨雾天气,还得将距离提到200米。
前后窗悬挂放置物品,罚款20元不记分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否则将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不记分。
交警提醒,许多司机会在后视镜上悬挂挂件,在前后挡风玻璃处摆放抱枕、毛绒玩具等,还有人在车窗上张贴广告,这些东西都会对司机造成干扰。当车辆高速行驶时,一个小物件的晃动,都可能影响司机对路况的判断。 (赖贵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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