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信局、火炬管委会有关处室:
为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面摸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为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提供决策支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314号)要求,请通知并督促本辖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于2017年6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见附件2,包括:填报单位信息、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等)报送市经信局装备和电子产业处(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马:0592-2896845 小陈:0592-2896758;传真:0592-2896845;邮箱:xmjxjzbc@xm.gov.cn;zbdzcyc@163.com。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314号)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登记表
3.填写说明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31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