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首次上规模奖励开票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同安区经信局 商务局 财政局 工商联关于企业发展扶持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同经信[2016]22号)文件规定,对我区2016年度工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首次上规模的企业进行奖励。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开具收据(以附件1为标准)并加盖公司公章于6月9日之前到区经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具体奖励金额请致电咨询。
地址:银湖里71号原森林防火指挥部204室(水利局旁边)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7300277、7300278
附件1:2016年同安区工业企业首次上规模奖励金收据
附件2、奖励企业名单
同安区经信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