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8 10:53:57
来源: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闽经信服务〔2016〕513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及《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制造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按照我委《关于印发2016年服务型制造工作专项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6〕93号)部署,现就组织开展我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研发设计、市场拓展、品牌运作等服务的核心价值,实现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加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重点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主辅分离及其他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企业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一体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系统设备提供、系统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等系统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二)个性化定制。制造企业以用户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改造,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发展针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使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
 
  (三)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围绕企业自身产品,利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进行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智能化维护管理、产品再制造和回收处置能力,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制造企业立足产品生产和销售,依托企业技术人才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为其他单位(个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研发设计、视频会议、网络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制造业主辅分离,“裂变”专业优势。大中型制造企业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原料采购、研发设计、咨询管理、物流运输、检验检测等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设立独立企业,为行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生产性服务。
 
  (七)其它。为制造业服务化提供其他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盈利能力并已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制造企业。
 
  (二)企业整合资源,有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在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的服务性公司,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支撑,对同业有较大示范带动作用。
 
  (三)企业近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2个。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企业(包括控股子公司)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企业最近一年的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5%(含);
 
  2.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
 
  3.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利润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报告(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成立专门的服务性部门或剥离设立独立服务性公司的证明材料。
 
   (五)2014、2015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企业近年有关服务型制造项目合同、投入及成果等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一式2份,并附电子光盘1份。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制造企业自愿按要求进行申报。设区市属的企业,由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上报省经信委;省属的企业,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向省经信委申报。
 
  (二)省经信委将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后确定10家左右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授予“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牌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省属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于2016年10月31日前行文报送我委。
 
  (二)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请表可在我委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下载。
 
  联系人:黄春莺(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82236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11号楼523室
 
  附件: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鹭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0592-3688881,0592-3688885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