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环资〔2016〕368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135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上报,并于2016年7月22日前将技术推荐和更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需刻制光盘一张),报送至我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jzyc@fjetc.gov.cn。我委将统一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
联系人:林 芝
联系电话:0591-87846401。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