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截至7月15日

发布时间:2016/6/28 9:45:11
来源:厦门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6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已开始认定。示范基地应具备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等特点,材料申报截至7月15日。
 
  示范基地申报应满足条件包括:申报主体须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运营1年以上;基地年末和目前入驻的小微企业30家以上,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示范基地应有特色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以下服务功能中,示范基地申报应同时具备不少于4种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申报辅导联系: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电话:2233621、2211821。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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