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组织实行统一信用代码制 计划两年内完成换证

发布时间:2016/2/16 8:47:58
来源:厦门日报

  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称,全省所有社会组织从今年起将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每个组织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该组织的唯一识别“身份证”,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记者了解到,我省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完成现有社会组织的换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社会组织都将有统一的信用代码。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进行登记时,将直接领取18位的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它是由原来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设立的社会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将直接使用“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软件,采取逐一生成的方式予以赋码,生成18位信用代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将结合变更、备案、年检、证书到期等工作,逐步有序赋码换发新证。

  据了解,实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旨在加强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今后,所有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将实现全国联网,多部门信息可共享,信用记录可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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