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老年人住养老院将有补助

发布时间:2014/5/29 9:38:17
来源:海西晨报

  高龄和生活困难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有望享受政府补助。集美区正在酝酿出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办法》,鼓励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养老。昨天上午,集美区副区长石扬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集美区发展社区服务业情况,并透露了上述信息。

  按照传统观念,老年人若住进了养老机构,其子女很可能要背上“不孝”的骂名。不过,老年人群体年龄跨度大,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也存在很多差异,养老不能简单地一刀切。石扬介绍说,集美区正在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率先在全省实现每个城乡社区均建成一个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社区老人有了活动场所,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养老服务。

  目前,集美区主要分三个层次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对经济生活没有困难、身体基本健康的老人提供老年文体活动或参与社会活动支持,通过建设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开展经常性的活动,提供文化娱乐、社会参与、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二是为生活困难、高龄失能、空巢或多病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目前已投入了122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为419名老年人购买各类养老服务。三是需入住养老院的老人,通过加强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及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扶持,增加床位,满足老人入住需求。

  下一步,集美区将出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拟对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和生活困难的老人进行补助。石扬表示,集美区还将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引导老年人树立消费养老观念,鼓励他们进入养老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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