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18条金融措施 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5/14 13:25:47
来源:台海网
  近日,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会同市委金融办、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证监局、市海洋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围绕凝聚各方政策合力、加大金融资源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出18条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是用好各项政策工具。综合运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信贷支持。强化货币政策与贴息、担保、风险分担等财政政策的协同联动,升级优化厦门市“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充分运用“投、补、贷、保”政策工具组合,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重点支持领域。围绕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图谱,深化产融对接,助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融资+融智+融制”等综合服务方案,支持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涉海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全国蓝色金融标准在厦先行试用,深化绿色港航、海洋碳汇、海洋生物多样性等特色领域发展。
 
  三是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信贷产品服务,加大海洋及相关产业贷款投放,推动涉海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涉海企业发债、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丰富海洋经济保险产品供给,运用“厦研保”等政策助力研发创新。
 
  四是加强工作组织保障。鼓励金融机构组建海洋经济专业部门或建设特色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金融服务能力。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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