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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关于发布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住房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7 17:05:20
来源:厦门市住房局
关于发布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住房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公积金相关政策申报指南
   
  (一)
 
  政策原文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报流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申报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疫情专用)》(可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xm.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2、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0592—12329
 
  (二)
 
  政策原文: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申报流程: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申请;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受理审核;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已计收的逾期罚息退还借款人。
 
  申报材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退还申请表》(可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xm.gov.cn的“下载中心” 下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0592—12329
 
  二、国有经营性房产房租减免相关政策申报指南
 
  政策原文:对承租市、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以及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和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免收2021年9月和10月租金,其他减半收取。
 
  (一)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减免
 
  申报流程: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向承租户发送通知及相关附件,告知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租金减免申报材料;按工作方案审核承租户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承租人相应减免。
 
  申报材料: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经营承诺书及附件(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承诺书+承租户本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承诺书+承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店铺2021年租金折让确认函;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店铺2021年租金减免确认函。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厦门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商业运营部  0592—5565186、0592—5908263;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592—968383
 
  (二)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
 
  申报流程: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向公房管理单位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各公房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直接减免。
 
  申报材料:减免申请报告;有效的最终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  0592—2996110;市房屋事务中心  0592—2859245;鼓浪屿房管理所  0592—2063441;建发广悦建兴公司  0592—202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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