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多生产
(一)
1、政策内容
2021年第4季度产值比第3季度增长10%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季度产值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2、申报流程
市工信局发函市统计局,提供数据共享。系统根据统计局提供名单形成初步结果。系统将申报项目精准推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线上确认基础及收款信息(如主动放弃的填写说明书确认,如有异议联系市工信局)。数据确认后,系统初次确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组织联合审核及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企业线上提交收款收据。市工信局兑现补助资金。
3、申报材料:无需申报材料
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2896591
(二)
1、政策内容
2021年下半年投产纳统的新企业产值达2亿-5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2、申报流程
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在统计平台上下载企业产值数据并盖公章。企业提交产值佐证书面材料市工信局组织联合审核和项目评审。评审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企业提交收款收据。市工信局兑现补助资金。
3、申报材料:企业产值佐证材料
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局:2896769
5、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和管理提升
1、政策内容
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创新和技术、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融资对接、管理咨询、培训、法律维权等领域的服务支持,单家企业累计服务项目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2、申报流程
享受精准服务的企业类别:2018年至今经工信部、福建省工信厅、厦门市工信局认定的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性质:由工信系统认定的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参与专精特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机构。
享受精准服务流程:
(1)服务机构与市工信局签署服务承诺书,制定“专精特新”专属服务方案。
(2)通过专场对接会、点对点通知、专属服务方案公开发布等渠道和方式,充分告知目标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服务。
(3)服务机构与企业订立服务合同,享受框架内的专属服务。
精准服务内容:包括创新和技术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专利申请)、数字化赋能服务(上云用云、数字化研发及设计工具、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培训、法律维权服务、市场开拓、上市等。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精准服务优惠办法:服务机构定制专属的专精特新服务产品提供给企业,由专项资金全部或部分补贴服务成本。
3、申报材料
无需申报材料。享受精准服务企业名单已固定。服务机构是特定对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合同、转账记录、发票、服务成效报告等。
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局:2896893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233621
5、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三、加大技改基金融资服务支持
1、政策内容
对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的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改服务基金即来即办“白名单”支持,其他申请即来即办“白名单”项目门槛由总投资5000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实施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2、申报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技改服务基金即来即办“白名单”支持,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
各区(火炬)工信部门收到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后,负责项目真实性的审核把关,可视情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核查,向市工信局提交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市工信局负责对拟列入“白名单”项目的承担单位的社会信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查询,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发布。
3、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
(1)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白名单”项目申报表,EXCEL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A4格式)。
(2)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白名单”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A4格式)。
(3)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扫描件(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注:项目承担单位没有相关表格,可以找各区工信部门对接。
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白名单”项目受理联系方式:
思明区 吕彦 联系电话:5885926 邮箱:smq_kxj@xm.gov.cn
湖里区 高里芬 联系电话:5280681 邮箱:huli322@huli.gov.cn
海沧区 罗福文 联系电话:6085939 邮箱:xmhcjxj@163.com
集美区 陈瑞亮 联系电话:6221819 邮箱:chrl@jimei.gov.cn
同安区 林宸枢 联系电话:7022319 邮箱:jmk2010@163.com
翔安区 陈美珠 联系电话:7880922 邮箱:xagxjjxk@xm.gov.cn
火 炬 蔡家华 联系电话:5380068 邮箱:hjjfc@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