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二批)厦门市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及下达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3〕30号)和《关于批准组建厦门市消化系统肿瘤转化医学等18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厦科创〔2011〕17号),根据依托单位完成组建的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经专家评审、联审和公示,现认定“厦门市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重点实验室”等4家重点实验室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各重点实验室接到本通知后,可正式挂牌运营;同时给予每家8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4家共计无偿资助320万元。
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请于2015年3月之前,根据市科技局通知填报资金使用计划任务书,并持有效收款票据办理拨款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进行专项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第二批)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及资金下达情况表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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