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6/29 9:29:48
来源:市工信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
 
厦工信企业〔2020〕1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简称“窗口服务平台”)。
 
  (二)2019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含2019年参与复评并获得通过的平台。(简称“示范平台”)
 
  (三)2019年以前由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三级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含2019年参与复评并获得通过的基地。(简称“示范基地”)。
 
  以上窗口服务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下文中将统一称为“窗口平台”,其运营服务机构统称“窗口平台运营机构”。
 
  二、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窗口平台服务能力评价:主要评价窗口平台年度内为厦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成效,主要评价方式为定量评价。
 
  二是窗口平台运营效果评价:主要评价窗口平台年度服务工作效果,主要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三是窗口平台协同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指窗口平台年度内与枢纽平台及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评价,主要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
 
  (一)各窗口平台运营单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
 
  (二)枢纽平台提供各窗口平台年度运营数据,并根据服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给出服务工作评价分值。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各窗口平台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按照协同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给出协同工作定量评价分值。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复核窗口运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服务企业记录等,一是审核并修订上述(三)得出的定量得分部分,二是综合评判确定各窗口平台的定性评价分值,根据定量与定性分值8:2的比例得出最终得分,并根据各窗口平台最终得分排序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须由市工信局组织项目评审会予以确认。
 
  四、评价结果
 
  (一)窗口平台年度评价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根据最终得分、排名情况确定相应评价等次如下表:
 

平台得分排名

基地得分排名

评价等次

备注

80分(含)以上且排名为1-6名

80分(含)以上且排名为1-5名

优秀

得分和排名未同时达标的,评价等次降为下一档

70分(含)以上且排名为7-15名

70分(含)以上且排名为6-12名

良好

60分(含)以上

60分(含)以上

合格

 

60分以下

60分以下

不合格

 

 

  (二)年度评价为“优秀”的窗口平台,由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本年度兑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度评价为“良好”的窗口平台,兑现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年度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窗口平台运营资格,属于“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按照相应程序予以取消,并且3年以内不得再次参与相应的资格认定。
 
  1、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
 
  2、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评价的;
 
  五、材料提交及结果公示
 
  (一)网上申报阶段。各运营单位请登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xm.gov.cn/),按照以下路径进行注册、数据报送:网站首页-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免费注册(法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按照步骤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市工信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对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提出意见,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收到此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资料提交阶段。网上初审通过的窗口平台运营单位,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5日,工作时间集中收件,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非矿大厦旁)。
 
  (三)评价结果将在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林巧彬,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兴全,电话:2233621、5116871-537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9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
 
  2. 2019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名单
 
  3. 2019年度平台网络运营评价申报材料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2019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
 
  一、平台网络运营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能力、运营效果以及协同服务情况;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分为示范基地类和示范平台类进行评价。
 
  二、评价体系。评价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示范基地类:
 
  (一)服务能力(40分)。
 
  1、信息服务(10分)。服务入驻企业达到20家次且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达到2次的得6分;服务企业数量增加10家次或开展活动增加1场加1分,最高加4分。
 
  2、创业辅导(10分)。年服务企业20家次得6分;服务企业数量增加10家次加1分,最高加4分。
 
  3、创新支持(10分)。年组织技术洽谈会或技术对接会2次得6分;组织技术洽谈会或技术对接会活动增加1场加2分,最高加4分。
 
  4、人员培训(10分)。年培训100人次以上得6分,培训人数每增加50人加1分,最高加4分。
 
  5、市场营销(10分)。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次3分,最高6分;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次2分,最高4分。
 
  6、投融资服务(10分)。年服务企业15家次或组织融资对接会2场得6分;服务企业增加10家次或组织融资对接会增加1场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7、管理咨询(10分)。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得6分。服务企业数每增加5家加2分,最高加4分。
 
  8、专业服务(10分)。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得6分。服务企业数每增加5家加2分,最高加4分。
 
  以上八大项服务功能及具体加分项中,分别取得分最高的前四个功能进行分数加总,数据来源以慧企云培训平台活动及服务大数据平台服务记录为主,允许基地补充系统记录的现场活动以外的资料。(注:所有活动必须为免费服务场次,收费活动不计入分数体系)
 
  (二)运营效果(25分)
 
  1、年底入驻企业数较年初入驻企业数增加3家得1分,最高得10分。(需剔除已搬迁的企业数,考核净增加家数,机构提供入驻企业名单,电话核实)
 
  2、企业满意度(10分)。基数为80%,基础分为6分,满意度低于80%不得分。用户满意度比上一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电话访问)
 
  3、营业收入(5分)。按照不同收入级别及对应的营收增幅分别得5分、4分、2分以及不得分。
 
  (三)协同服务(35分)。
 
  1、服务月、双创周活动(10分)。实际参与并举办服务月、小微企业双创活动周活动:50人(含)以下场次每场3分;50人以上每场5分,最高10分。
 
  2、参会、座谈等工作配合(10分)。参与枢纽平台组织的线下会议培训每场得5分,最高10分。
 
  3、线上服务日志填报(10分)。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服务数据及报表填报得6分;未及时完成的,一个月扣0.5分。积极通过"慧企云"平台开展服务对接,通过培训平台开展培训活动、使用二维码签到(非补录),每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4、服务补贴券协同开展服务情况(5分)。参与2019年度服务补贴券工作加5分,未参加不加分(未参加包括有签约但无业务量)。
 
  示范平台:
 
  (一)服务能力(40分)。
 
  1、主营业务外的公益功能(10分)。除主营业务外,以下平台服务功能中: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每多具备一项加2.5分,最高获得10分。
 
  2、服务对接活动开展情况(25分)。举办10家以上服务对接活动,每举办1场得4分,最高得25分。(注:所有活动必须为免费服务场次,收费活动不计入分数体系)
 
  3、自我评估、服务档案及经营总结(5分)。能够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得2分;服务台账清晰、资料保存完整、经验总结报送及时,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二)运营效果(25分)
 
  1、服务中小微企业户数(10分)。基数200户,基础分为5分。服务企业户数比上一年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长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2、服务用户满意度(10分)。基数80%,基础分6分。低于80%不得分;比上一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电话访问)
 
  3、营业收入(5分)。按照不同收入级别及对应的营收增幅分别得5分、4分、2分以及不得分。
 
  (三)协同服务(35分)。
 
  1、服务月、双创周活动(10分)。实际参与并举办服务月、小微企业双创活动周活动:50人(含)以下场次每场3分;50人以上每场5分,最高10分。
 
  2、参会、座谈等工作配合(10分)。参与枢纽平台组织的线下会议培训每场得5分,最高10分。
 
  3、线上服务日志填报(10分)。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服务数据及报表填报得6分;未及时完成的,一个月扣0.5分。积极通过"慧企云"平台开展服务对接,通过培训平台开展培训活动、使用二维码签到(非补录),每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4、服务补贴券协同开展服务情况(5分)。参与2019年度服务补贴券工作加5分,未参加不加分(未参加包括有签约但无业务量)。
 
  附件2:
 
2019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名单
 
  一、窗口、示范平台类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

4

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5

厦门市融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7

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8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9

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

厦门市博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

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2

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

13

软质通(厦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原厦门理工软件评测服务有限公司)

14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厦门市拙雅科技有限公司

16

厦门龙之山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17

厦门大千振宇集团有限公司

18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9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

20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22

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3

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4

厦门龙尚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示范基地类
 

序号

企业名称

1

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

2

厦门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厦门旗山云创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4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5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

6

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7

厦门中高智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8

厦门青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厦门市天下集美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10

厦门中达集团有限公司

11

厦门市万创云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

厦门象屿自贸区开发有限公司

13

厦门匠仕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14

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15

厦门启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

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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