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免减缓” 为企业纾困

发布时间:2020/2/24 9:48:06
来源:厦门日报
  【开栏的话】
 
  2月23日下午,中央召开会议,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当前,抗击疫情仍在继续,但不少企业复工复产迫在眉睫。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近日指出,“越是艰难时期越是抓发展的关键时期”,“越是在与疫情博弈的关键时期、紧要关头,企业越要咬紧牙关不放松,提振信心、转危为机,抢抓发展的关键期。”著名实业家稻盛和夫在《把萧条当作再发展的飞跃台》一文中列举了当萧条的风暴席卷而来的时候,企业领导人执掌经营之舵的五项对策——全员营销、全力开发新产品、彻底削减成本、保持高生产率、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每项政策都与人密切相关。
 
  如何让企业在大挑战面前练就肌肉型体质,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打好主动仗需要用足用好政策。为此,厦门市人社局针对停业歇业市场变化和缺工企业两大类型,梳理了与企业相关的政策,从今天起逐项解读,我们愿与广大企业一起“过冬迎春”。
 
  2月18日,国务院决定,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统计规范,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且营业收入达到4个亿以上、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200人且营业收入达到4个亿以上、零售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且营业收入达到2个亿以上、住宿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且营业收入达到1个亿以上、餐饮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且营业收入达到1个亿以上,为大型企业。我市企业法人单位中,中小微企业占比高,“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覆盖面广泛。
 
  截至2019年年底,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合计12.84%,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2%,为全国最低。以中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小于1000人且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为例,一个从业人员300人、30%为市内户籍人员70%为外来务工人员(我市从业人员平均结构)的企业为例,按照目前全省缴费基数规定(全省社平工资5389元、最低工资 1800元)测算,每个月可以免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11.08万元。在免征三项社保费的同时,受疫情影响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各项社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企业可以通过我市税务机关官网或办税厅柜台提出缓缴申请(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content/19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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