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12 11:18:58
来源:市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通知
 
厦建工〔2020〕1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通知》(厦安办〔2020〕10号) 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加上节后返岗、返工高峰到来,各类安全隐患积聚、风险叠加。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前谋划部署,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督促企业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通报承诺制度;督促、检查企业复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强化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和防护培训;加强企业工作生活人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执法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当前突出问题,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做到复工前务必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务必落实安全条件和务必落实安全措施。一要强化疫情应对联防联控。全力支持保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项目复工,主动上门加强安全指导服务,督促开展复工前自查自改,抓好岗前培训,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保养,确保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密仓库、作业场所等部位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巡回检查频次,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复工和检查维修工作规程,加强作业过程和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培训和公众安全教育。三要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风险防控。要重点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消防安全、工地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渣土运输和复杂地质条件下市政项目的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部位的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等重要工作。
 
  三、压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防控”,积极主动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以安全生产稳定形势策应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增强防控部署执行力。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得力、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擅离职守,迟报漏报目前报疫情以及造谣传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要改进监管服务。要全面梳理所监管企业、项目未停产停工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要点对点做好监督服务指导;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电话督促、手机微信微博短信提醒、远程视频监控、视频调度、发放书面材料、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密切协作配合。要主动加强与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督促建设系统常备应急救援队伍始终保持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参与疫情处置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掌握疫情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将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附件表格要求于2月10日9: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2月10日后每周一上午10:00前向市建设局工程处报送一次。联系电话: 8123100,电子邮箱: xmjsgc@163.com。
 
  附件:厦门市2020年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厦门市2020年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检查指导方式

数量/人数

覆盖对象数

发现隐患数

解决隐患数

存在重大隐患及问题

调研指导

 

 

 

 

 

视频调度

 

 

 

 

 

电话督导

 

 

 

 

 

文件通知

 

 

 

 

 

网络(含微信)

 

 

 

 

 

远程监控

 

 

 

 

 

专家服务

 

 

 

 

 

其他创新形式

 

 

 

 

 

备注:春节期间(1月24-2月9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月10日9:00前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处,2月10日后每周一上午10:00前向市建设局工程处报送一次,如有典型经验材料可另附纸填写。市建设局工程处电子邮箱:xm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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