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7/5 18:49:11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厦府〔2017〕4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述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厦府〔2016〕49号文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府[2017]413号附件.pdf(点击下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31日印发
  厦府〔2017〕413 号附件 1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
 
  一、厦门市城镇土地级别划分
 
  ㈠住宅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共一个地价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同益码头—湖滨北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园山南路—禾山路—仙岳路—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钟宅路—环岛干道—枋钟路—环岛东路—五通码头至香山游艇码头海岸线—环岛南路(含椰风寨-黄厝-白石炮台遗址)—演武大桥—鹭江道(含海岸线)—西堤路(含海岸线)—海湾公园—同益码头(不含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的万石岩—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曾厝垵—白石炮台遗址北侧—环岛干道—云顶隧道黄厝隧道口—城市职业学院一侧—云顶岩、梧村山—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东坪山路、文屏路两侧)。

二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共三个地价区段

湖里区:同益码头—湖滨北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园山南路—禾山路—仙岳路—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钟宅路—环岛干道—枋钟路—成功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海沧大桥—海岸线—同益码头;

思明区: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的万石岩—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曾厝垵—白石炮台遗址北侧—环岛干道—云顶隧道黄厝隧道口—城市职业学院一侧—云顶岩、梧村山—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东坪山路、文屏路两侧;

思明区:鼓浪屿。

海沧区:海沧大桥—海虹路—马青路—海景路—南海三路—海景东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五路—角嵩路—兴港路—建港路—嵩屿码头—海沧大道(含海岸线)—海沧大桥。

集美区:杏林南路—杏林北路—杏锦路—海翔大道—集美大道—同集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滨海西大道(含海岸线)—集美大桥南侧海岸线—厦门大桥西侧海岸线—集杏海堤—杏林大桥南侧海岸线—杏滨路—杏林南路。

三级

包含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共五个地价区段

湖里区:海沧大桥—长岸路—高殿路—殿前六路—成功大道—枋钟路—高崎道至象屿保税区海岸线—海沧大桥。

海沧区:海沧大桥—海虹路—马青路—海景路与马青路交叉口北侧至蔡尖尾山脊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新娘山山脊东南侧—岩坑水库—翁角路—霞光路—霞光北路—新阳北路—灌新路—后祥路—孚莲路—海翔大道—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马銮湾南侧海岸线—新阳大桥—海岸线—海沧大桥。

集美区:杏林南路—铁路—海翔大道—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马銮湾北侧海岸线—西滨路—杏林南路;

集美区:海翔大道—杏锦路—G15沈海高速—天水路—圣岩路—S30厦沙高速—珩圣路—学院路—天马路—华陵路—G15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海翔大道。

同安区:阳翟二路—滨海西大道(含西溪)—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轮山路—梵天寺西侧—大轮山西侧—东山村东侧—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汀溪—西溪—溪声路—银湖西路—银湖西路与华诚三路交叉口至凤岭路东侧—凤岭路—二环西路—新民大道—双祥路—霞煌路—双富路—霞辉路—阳翟二路;

同安区: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海岸线—丙州岛—海岸线—西洲路—滨海西大道—海翔大道—滨海西大道西侧200米—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

翔安区:翔安大道—G15沈海高速—内田溪—舫阳西路—巷南路—翔安东路—翔安南路—洪钟大道—洪钟大道与新城中路间南侧规划路—新澳路—翔风大道—滨海东大道—翔安大道。

四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共四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海景路—海景路与马青路交叉口北侧至蔡尖尾山脊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新娘山山脊东南侧—岩坑水库—翁角路—霞光路—霞光北路—新阳北路—灌新路—后祥路—孚莲路—文圃山—厦漳交界线—海岸线—嵩屿码头—建港路—兴港路—角嵩路—海景东五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路—南海三路—海景路。

集美区:杏林北路—杏锦路—G15沈海高速—灌口南路南段规划路—海翔大道—铁路—杏林北路;

集美区:同集路—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天马山福泽园—天马路—华陵路—G15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同集路。

同安区: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滨海西大道西侧200米—海翔大道—滨海西大道—西洲路—丙洲大桥—海岸线—滨海东大道—同安区与翔安区交界线—铁路—西柯街—西州路—海翔大道—同集中路—同集南路—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

翔安区:翔安北路—滨海东大道—火炬大桥—海岸线—马新大桥—海岸线—翔安东路—翔安南路—洪钟大道—洪钟大道与新城中路间南侧规划路—新澳路—翔风大道—滨海东大道—翔安大道—翔安北路。

五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合为一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海翔大道—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东孚大道—G15沈海高速—厦漳交界线—文圃山—孚莲路—海翔大道。

集美区:海翔大道—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灌口大道—环美北路—新G324—X416—苎溪路—天水路—G15沈海高速—灌口南路南段规划路—海翔大道。

同安区: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朝元路东侧500米处—泉天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朝元路—翠丰项目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同安区:溪声路—银湖西路—银湖西路与华诚三路交叉口至凤岭路东侧—凤岭路—二环西路—新民大道—双祥路—霞煌路—双富路—霞辉路—阳翟二路—滨海西大道(不含西溪)—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轮山路—梵天寺东侧—大轮山东侧—埔地村、坪山村、新厝村、宋南村南侧、垵炉村东侧—五显路—布塘中路—郭山村东侧—同安区与翔安区交界线—铁路—西柯街—西州路—海翔大道—同集中路—同集南路—同安区与集美区交界线—天马山、禹洲大学城、黄金工业园沿山西北侧—凯歌高尔夫球场西侧—海翔大道—美禾十路—美禾十一路—白云大道—白云大道北段规划路—溪声路。

翔安区:翔安北路—滨海东大道—同安区与翔安区交界线—洪塘东路—新圩路—山岬路—龙新路—新霞南路—新G324—G15沈海高速厦泉交界线—小盈岭山脊北侧、民安大道南侧500米—锦田路—九溪—翔安南路—厦大翔安校区外环路—沙美路—翔安南路—厦泉交界线—海岸线—翔安东路—巷南路—舫阳西路—内田溪—G15沈海高速—翔安大道—翔安北路;

翔安区:大嶝岛、小嶝岛。

六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合为一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除二-五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集美区:除二-五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除三-五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除三-五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㈡商业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

包含思明区A1、B1、C1共三个地价区段(A1、B1、C1等详见级别图)

A1:轮渡码头—海岸线—福州路(海底世界西北侧道路)—鼓新路—安海路—永春路—泉州路—鼓声路—海岸线(美华浴场、港仔后浴场、大德记浴场、复鼎浴场)—轮渡码头;

B1: 厦禾路—故宫路—新华路—镇海路—海岸线—厦禾路;

C1:湖滨南路—天湖路—白鹭洲路—湖滨南路—湖明路—槟榔路—莲岳路—莲花南路—铁路—东坪山路—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铁路—后埭溪路—厦禾路—湖滨西路—湖滨南路。

二级

包含思明区B2、C2、C3、D1、D2共五个地价区段

B2:厦禾路—后埭溪路—铁路—虎园路—钟鼓山隧道洞口—万石山风景区界线(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芙蓉隧道—厦大校园路—厦大白城校门—海岸线—镇海路—新华路—故宫路—厦禾路;

C2: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狐尾山麓东南侧、观音山小区—体育路—湖滨东路—湖滨北路—莲岳路—槟榔路—湖明路—湖滨南路—白鹭洲路—天湖路—湖滨南路—湖滨西路—厦禾路—海岸线—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

C3:嘉禾路—莲岳路—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体育路—观音山小区外侧—狐尾山麓东南侧—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

D1: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莲花南路—嘉禾路;

D2:(1)枋湖南路—金尚路—吕岭路—铁路—枋湖南路;(2)铁路—莲前西路北侧200米处—环岛干道—文兴东路—前埔南区外侧—前埔南路—文兴西路—前埔西路—莲前路南侧200米处—东浦路(红星安华小区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梧村山—东坪山路二侧)—火车站南广场外侧—铁路。

三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A2、B3、C4、D3、D4、E1、E2、F3、H1、J1杏、J1集、T1共十二个地价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A2:鼓浪屿除A1以外的其他区域;

  B3:除B1—B2以外的其它区域;

  C4:除C1—C3以外的其它区域;

  D3:枋湖北二路—云顶北路—仙岳路—金泰路—吕岭路—环岛干道—莲前路北侧200米处—铁路—吕岭路—金尚路—枋湖南路—铁路—枋湖北二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二路;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厦大校园路—芙蓉隧道—万石山风景区界线南侧—曾山西侧—曾山南侧—白石炮台遗址。

  海沧区:

  H1:海岸线—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至海沧大道—岩坑水库—新娘山山脊东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青年水库—南海路—南海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三路—角嵩路—海沧动物园园区东侧—建港路—海岸线。

集美区:

J1杏:杏林桥头沿海岸线至新阳大桥—沿西滨路—鹰厦铁路(集灌路)—杏 林桥头;

J1集:海凤路—浔江北路—浔江路—海岸线—厦门大桥—海岸线—沈海高速 公路连接线—银江路—同集南路—海凤路。

同安区:

T1:环城北路—环城东路—东桥—东溪—东西溪—银湖桥—银湖中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  

四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E3、E4、D5、F1、F2、J2、X1、T2共八个地价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E3:枋钟路—环岛干道—枋湖北二路—铁路—嘉禾路—成功大道—枋钟路;

E4:海沧大桥—长岸路—高殿路—殿前六路—成功大道—枋钟路—海岸线—海沧大桥;

D5:除D1—D4以外的其它区域;

F1:文兴东路—海岸线—白石炮台遗址—曾山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景州乐园—黄厝—城市职业学院一侧)—源泉山庄南侧道路—特殊教育学校南侧道路—城市职业学院西侧—城市职业学院北侧道路—前埔南区外侧—文兴东路;

F2:文兴东路—环岛干道—环岛干道(枋钟路交叉口)—环岛路—海岸线—文兴东路。

集美区:

J2:(1)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含园博园、杏林湾水库)—集杏 海堤—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北路—杏锦路—沈海高速公路—集美大道;

(2)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海岸线—浔江路—海凤路—同集南路—集美区 与同安区交界线;

同安区:

T2:(1)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梵天寺—环城北路—西溪(新西桥)—环城西路—银湖西路—白云大道—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 大轮山段)规划路;

(2)环城东路(东桥至下溪头段)—环城南路—东西溪—阳翟二路—同集北 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双祥路—环城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 道路—凤岗路—规划纵一路—银湖西路—银湖中路—东西溪(银湖桥)—东西溪—东溪—环城东路(东桥)。

翔安区:

X1:翔安大道—巷北路(原324国道)—美上路—翔安北路—翔安大道。

五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2、H3、H4、H5、J3、J4、J5、J6、T3、T4、T5、X2、X3、X4 共十四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

  H2:海岸线—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海翔大道—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娘山山脊北侧—岩坑水库—海沧大道—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海岸线;

  H3:沿着蔡尖尾山脊南侧—厦漳交界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东—南海路向北—青年水库—蔡尖尾山脊南侧;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以南至海岸线;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集美区:

  J3:(1)厦沙高速公路—厦门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圣岩路—墩上—厦沙高速公路;

  (2)西滨路—海岸线—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西滨路;

  J4:沈海高速公路—杏锦路—杏林北路—鹰厦铁路(集灌路)—西滨路—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J5: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银江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厦沙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至大帽山隧道口—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J6: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仑上山西南侧规划路—沿苎溪路至苎溪桥—山仔水库南侧—沿文山、双岭、田头、坑内建设中的规划路道至灌口大道—灌口大道—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同安区:

  T3:环城南路(烧灰至东宅)—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同集北路—环城南路;

  T4:206省道—规划纵一路—凤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环城南路—双祥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同集北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高速铁路—西柯街—西洲路—官浔溪—同集中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漳厦泉高速公路—白云大道(漳厦泉高速公路至206省道段)—206省道(坑仔口);

  T5:西柯街—高速铁路—同安与翔安交界线—丙洲岛东侧岸线—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同集中路—官浔溪—西洲路—西柯街。

翔安区:

X2:大嶝岛、小嶝岛;

X3:海翔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海岸线—同安与翔安交界处—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

X4:海翔大道—马头山路—九溪—翔安南路—泉厦交界线—海岸线—翔安南路—翔安大道—海翔大道。

六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6、H7、J7、T6、T7、X5、X6、X7共八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

H6:鹰厦铁路—漳厦交界线—厦成高速—孚莲路—鹰厦铁路;

H7:厦漳交界线—鹰厦铁路—孚莲路—海翔大道—海沧区集美区交界线—厦漳交界线。

集美区:

J7:除J1—J6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

T6:(1)同翔大道—同南路(同翔大道至汀溪镇)东侧500 米处—泉天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同南公路—翠丰项目一期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一期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

(2)大轮山—轮山路—环城东路—324 国道—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 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翔大道(三忠至布塘段)—规划路—同新路(布塘至下峰段)—同安东路延伸段—同翔大道(宋宅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含汀溪镇、五显镇、洪塘镇);

T7:除T1—T6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

X5: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九溪—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滨海东大道(X1 除外);

X6:(1)翔安南路—444 县道—九溪—海翔大道—九溪—443 县道(八一路)—海翔大道—泉厦交界线—翔安南路;

(2)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纵一路—新圩路—山岬路—413 县道—324 国道(新)—沈海高速;

X7:除X1—X6以外的其他区域。 

  ㈢办公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

包含思明区A1、B1、B2、C1、C2、C3、C4、D1共八个区段

A1:轮渡码头—海岸线—福州路(海底世界西北侧道路)—鼓新路—安海路—永春路—泉州路—鼓声路—海岸线(美华浴场、港仔后浴场、大德记浴场、复鼎浴场)—轮渡码头;

B1: 厦禾路—故宫路—新华路—镇海路—海岸线—厦禾路;

B2:厦禾路—后埭溪路—铁路—虎园路—钟鼓山隧道洞口—万石山风景区界线(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芙蓉隧道—厦大校园路—厦大白城校门—海岸线—镇海路—新华路—故宫路—厦禾路;

C1:湖滨南路—天湖路—白鹭洲路—湖滨南路—湖明路—槟榔路—莲岳路—莲花南路—铁路—东坪山路—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铁路—后埭溪路—厦禾路—湖滨西路—湖滨南路;

C2: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狐尾山麓东南侧、观音山小区—体育路—湖滨东路—湖滨北路—莲岳路—槟榔路—湖明路—湖滨南路—白鹭洲路—天湖路—湖滨南路—湖滨西路—厦禾路—海岸线—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

C3:嘉禾路—莲岳路—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体育路—观音山小区外侧—狐尾山麓东南侧—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

C4:除C1—C3以外的其它区域;

D1: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莲花南路—嘉禾路。

二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B3、D2、D3、D4、E1、E3、E4、F1、F2、F3共十个区段

B3:除B1—B2以外的其它区域;

D2:(1)枋湖南路—金尚路—吕岭路—铁路—枋湖南路;(2)铁路—莲前西路北侧200米处—环岛干道—文兴东路—前埔南区外侧—前埔南路—文兴西路—前埔西路—莲前路南侧200米处—东浦路(红星安华小区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梧村山—东坪山路二侧)—火车站南广场外侧—铁路;

D3:枋湖北二路—云顶北路—仙岳路—金泰路—吕岭路—环岛干道—莲前路北侧200米处—铁路—吕岭路—金尚路—枋湖南路—铁路—枋湖北二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二路;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3:枋钟路—环岛干道—枋湖北二路—铁路—嘉禾路—成功大道—枋钟路;

E4:海沧大桥—长岸路—高殿路—殿前六路—成功大道—枋钟路—海岸线—海沧大桥;

F1:文兴东路—海岸线—白石炮台遗址—曾山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景州乐园—黄厝—城市职业学院一侧)—源泉山庄南侧道路—特殊教育学校南侧道路—城市职业学院西侧—城市职业学院北侧道路—前埔南区外侧—文兴东路;

F2:文兴东路—环岛干道—环岛干道(枋钟路交叉口)—环岛路—海岸线—文兴东路;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厦大校园路—芙蓉隧道—万石山风景区界线南侧—曾山西侧—曾山南侧—白石炮台遗址。

三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A2、E2、D5、H1、H2、J1杏、J1集、J2、J3共九个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A2:鼓浪屿除A1以外的其他区域;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D5:除D1—D4以外的其它区域。

海沧区:

H1:海岸线—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至海沧大道—岩坑水库—新娘山山脊东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青年水库—南海路—南海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三路—角嵩路—海沧动物园园区东侧—建港路—海岸线;

H2:海岸线—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海翔大道—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娘山山脊北侧—岩坑水库—海沧大道—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海岸线。

  集美区:

  J1杏:杏林桥头沿海岸线至新阳大桥—沿西滨路—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桥头;

J1集:海凤路—浔江北路—浔江路—海岸线—厦门大桥—海岸线—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银江路—同集南路—海凤路;

J2:(1)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含园博园、杏林湾水库)—集杏海堤—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北路—杏锦路—沈海高速公路—集美大道;

(2)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海岸线—浔江路—海凤路—同集南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J3:(1)厦沙高速公路—厦门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圣岩路—墩上—厦沙高速公路;

(2)西滨路—海岸线—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西滨路。

四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3、H5、J4、J5、T1、T5、X1、X4共八个区段

  海沧区:

  H3:沿着蔡尖尾山脊南侧—厦漳交界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东—南海路向北—青年水库—蔡尖尾山脊南侧;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集美区:

  J4:沈海高速公路—杏锦路—杏林北路—鹰厦铁路(集灌路)—西滨路—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J5: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银江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厦沙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至大帽山隧道口—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同安区:

T1:环城北路—环城东路—东桥—东溪—东西溪—银湖桥—银湖中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

T5:西柯街—高速铁路—同安与翔安交界线—丙洲岛东侧岸线—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同集中路—官浔溪—西洲路—西柯街。

翔安区:

X1:翔安大道—巷北路(原324国道)—美上路—翔安北路—翔安大道;

X4:海翔大道—马头山路—九溪—翔安南路—泉厦交界线—海岸线—翔安南路—翔安大道—海翔大道。

五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包含H4、H6、J6、T2、T4、X2、X3、X5共八个区段

  海沧区: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以南至海岸线;

  H6:鹰厦铁路—漳厦交界线—厦成高速—孚莲路—鹰厦铁路。 

  集美区:

  J6: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仑上山西南侧规划路—沿苎溪路至苎溪桥—山仔水库南侧—沿文山、双岭、田头、坑内建设中的规划路道至灌口大道—灌口大道—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同安区:

  T2:(1)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梵天寺—环城北路—西溪(新西桥)—环城西路—银湖西路—白云大道—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2)环城东路(东桥至下溪头段)—环城南路—东西溪—阳翟二路—同集北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双祥路—环城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凤岗路—规划纵一路—银湖西路—银湖中路—东西溪(银湖桥)—东西溪—东溪—环城东路(东桥);

  T4:206省道—规划纵一路—凤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环城南路—双祥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同集北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高速铁路—西柯街—西洲路—官浔溪—同集中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漳厦泉高速公路—白云大道(漳厦泉高速公路至206省道段)—206省道(坑仔口)。

  翔安区:

  X2:大嶝岛、小嶝岛;

  X3:海翔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海岸线—同安与翔安交界处—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

  X5: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九溪—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滨海东大道(X1除外)。

六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7、J7、T3、T6、T7、X6、X7共七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

H7:厦漳交界线—鹰厦铁路—孚莲路—海翔大道—海沧区集美区交界线—厦 漳交界线。

集美区:

J7:除J1—J6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

T3:环城南路(烧灰至东宅)—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同集北路—环城南路;

T6:(1)同翔大道—同南路(同翔大道至汀溪镇)东侧500 米处—泉天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同南公路—翠丰项目一期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一期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

(2)大轮山—轮山路—环城东路—324 国道—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 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翔大道(三忠至布塘段)—规划路—同新路(布塘至下峰段)—同安东路延伸段—同翔大道(宋宅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含汀溪镇、五显镇、洪塘镇);

T7:除T1—T6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

X6:(1)翔安南路—444 县道—九溪—海翔大道—九溪—443 县道(八一路)—海翔大道—泉厦交界线—翔安南路;

(2)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纵一路—新圩路—山岬路—413 县道—324 国道(新)—沈海高速;

X7:除X1—X6以外的其他区域。


  ㈣酒店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

包含思明区A1、A2、B1、B2、C1、C2、F3共七个区段

A1:轮渡码头—海岸线—福州路(海底世界西北侧道路)—鼓新路—安海路—永春路—泉州路—鼓声路—海岸线(美华浴场、港仔后浴场、大德记浴场、复鼎浴场)—轮渡码头;

A2:鼓浪屿除A1以外的其他区域;

B1: 厦禾路—故宫路—新华路—镇海路—海岸线—厦禾路。

一级

B2:厦禾路—后埭溪路—铁路—虎园路—钟鼓山隧道洞口—万石山风景区界线(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芙蓉隧道—厦大校园路—厦大白城校门—海岸线—镇海路—新华路—故宫路—厦禾路;

C1:湖滨南路—天湖路—白鹭洲路—湖滨南路—湖明路—槟榔路—莲岳路—莲花南路—铁路—东坪山路—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铁路—后埭溪路—厦禾路—湖滨西路—湖滨南路;

C2: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狐尾山麓东南侧、观音山小区—体育路—湖滨东路—湖滨北路—莲岳路—槟榔路—湖明路—湖滨南路—白鹭洲路—天湖路—湖滨南路—湖滨西路—厦禾路—海岸线—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厦大校园路—芙蓉隧道—万石山风景区界线南侧—曾山西侧—曾山南侧—白石炮台遗址。

二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B3、C3、C4、D1、D2、D3、D4、E1、E3、E4、F1、F2十二个区段

  B3:除B1—B2以外的其它区域;

  C3:嘉禾路—莲岳路—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体育路—观音山小区外侧—狐尾山麓东南侧—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

  C4:除C1—C3以外的其它区域;

  D1: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莲花南路—嘉禾路;

  D2:(1)枋湖南路—金尚路—吕岭路—铁路—枋湖南路;

  (2)铁路—莲前西路北侧200米处—环岛干道—文兴东路—前埔南区外侧—前埔南路—文兴西路—前埔西路—莲前路南侧200米处—东浦路(红星安华小区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梧村山—东坪山路二侧)—火车站南广场外侧—铁路;

  D3:枋湖北二路—云顶北路—仙岳路—金泰路—吕岭路—环岛干道—莲前路北侧200米处—铁路—吕岭路—金尚路—枋湖南路—铁路—枋湖北二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二路;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3:枋钟路—环岛干道—枋湖北二路—铁路—嘉禾路—成功大道—枋钟路;

  E4:海沧大桥—长岸路—高殿路—殿前六路—成功大道—枋钟路—海岸线—海沧大桥;

  F1:文兴东路—海岸线—白石炮台遗址—曾山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景州乐园—黄厝—城市职业学院一侧)—源泉山庄南侧道路—特殊教育学校南侧道路—城市职业学院西侧—城市职业学院北侧道路—前埔南区外侧—文兴东路;

  F2:文兴东路—环岛干道—环岛干道(枋钟路交叉口)—环岛路—海岸线—文兴东路。

三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E2、D5、H1、H2、H3、H4、H5、J1杏、J1集、J2、J4、T5共十二个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D5:除D1—D4以外的其它区域。

海沧区:

H1:海岸线—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至海沧大道—岩坑水库—新娘山山脊东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青年水库—南海路—南海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三路—角嵩路—海沧动物园园区东侧—建港路—海岸线;

H2:海岸线—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海翔大道—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娘山山脊北侧—岩坑水库—海沧大道—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海岸线;

H3:沿着蔡尖尾山脊南侧—厦漳交界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东—南海路向北—青年水库—蔡尖尾山脊南侧;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以南至海岸线;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集美区:

  J1杏:杏林桥头沿海岸线至新阳大桥—沿西滨路—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桥头;

  J1集:海凤路—浔江北路—浔江路—海岸线—厦门大桥—海岸线—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银江路—同集南路—海凤路;

  J2:(1)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含园博园、杏林湾水库)—集杏海堤—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北路—杏锦路—沈海高速公路—集美大道;

  (2)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海岸线—浔江路—海凤路—同集南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J4:沈海高速公路—杏锦路—杏林北路—鹰厦铁路(集灌路)—西滨路—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同安区:

  T5:西柯街—高速铁路—同安与翔安交界线—丙洲岛东侧岸线—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同集中路—官浔溪—西洲路—西柯街。

四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6、H7、J3、J5、J6、T1、T2、T3、T4、X1、X2、X3、X4共十三个区段

海沧区:

H6:鹰厦铁路—漳厦交界线—厦成高速—孚莲路—鹰厦铁路;

H7:厦漳交界线—鹰厦铁路—孚莲路—海翔大道—海沧区集美区交界线—厦漳交界线。

集美区:

J3:(1)厦沙高速公路—厦门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圣岩路—墩上—厦沙高速公路;

(2)西滨路—海岸线—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西滨路;

J5: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银江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厦沙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至大帽山隧道口—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J6: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仑上山西南侧规划路—沿苎溪路至苎溪桥—山仔水库南侧—沿文山、双岭、田头、坑内建设中的规划路道至灌口大道—灌口大道—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同安区:

  T1:环城北路—环城东路—东桥—东溪—东西溪—银湖桥—银湖中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

  T2:(1)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梵天寺—环城北路—西溪(新西桥)—环城西路—银湖西路—白云大道—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2)环城东路(东桥至下溪头段)—环城南路—东西溪—阳翟二路—同集北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双祥路—环城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凤岗路—规划纵一路—银湖西路—银湖中路—东西溪(银湖桥)—东西溪—东溪—环城东路(东桥);

  T3:环城南路(烧灰至东宅)—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同集北路—环城南路;

  T4:206省道—规划纵一路—凤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环城南路—双祥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同集北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高速铁路—西柯街—西洲路—官浔溪—同集中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漳厦泉高速公路—白云大道(漳厦泉高速公路至206省道段)—206省道(坑仔口)。

四级

  翔安区:

  X1:翔安大道—巷北路(原324国道)—美上路—翔安北路—翔安大道;

  X2:大嶝岛、小嶝岛;

  X3:海翔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海岸线—同安与翔安交界处—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

  X4:海翔大道—马头山路—九溪—翔安南路—泉厦交界线—海岸线—翔安南路—翔安大道—海翔大道。

五级

包含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J7、T6、T7、X5、X6、X7等六个地价区段

集美区:

J7:除J1—J6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

  T6:(1)同翔大道—同南路(同翔大道至汀溪镇)东侧500米处—泉天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同南公路—翠丰项目一期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一期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

  (2)大轮山—轮山路—环城东路—324国道—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翔大道(三忠至布塘段)—规划路—同新路(布塘至下峰段)—同安东路延伸段—同翔大道(宋宅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含汀溪镇、五显镇、洪塘镇);

  T7:除T1—T6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

  X5: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九溪—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滨海东大道(X1除外);

  X6:(1)翔安南路—444县道—九溪—海翔大道—九溪—443县道(八一路)—海翔大道—泉厦交界线—翔安南路;

(2)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纵一路—新圩路—山岬路—413县道—324国道(新)—沈海高速;

  X7:除X1—X6以外的其他区域。


  ㈤经营性医疗教育土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

包含思明区B1、B2、C1、C2、C3、C4、D1共七个区段

B1: 厦禾路—故宫路—新华路—镇海路—海岸线—厦禾路;

B2:厦禾路—后埭溪路—铁路—虎园路—钟鼓山隧道洞口—万石山风景区界线(警备区一带、鸿山公园、五老峰一侧)—芙蓉隧道—厦大校园路—厦大白城校门—海岸线—镇海路—新华路—故宫路—厦禾路;

C1:湖滨南路—天湖路—白鹭洲路—湖滨南路—湖明路—槟榔路—莲岳路—莲花南路—铁路—东坪山路—万石山风景区界线(火车站南广场、紫竹林寺)—铁路—后埭溪路—厦禾路—湖滨西路—湖滨南路;

C2: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狐尾山麓东南侧、观音山小区—体育路—湖滨东路—湖滨北路—莲岳路—槟榔路—湖明路—湖滨南路—白鹭洲路—天湖路—湖滨南路—湖滨西路—厦禾路—海岸线—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

C3:嘉禾路—莲岳路—湖滨北路—湖滨东路—体育路—观音山小区外侧—狐尾山麓东南侧—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嘉禾路;

C4:除C1—C3以外的其它区域;

D1: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莲花南路—嘉禾路。

二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A1、A2、B3、D2、D3、D4、F1、F2、F3、H1、J1杏、J1集、J2共十三个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A1:轮渡码头—海岸线—福州路(海底世界西北侧道路)—鼓新路—安海路—永春路—泉州路—鼓声路—海岸线(美华浴场、港仔后浴场、大德记浴场、复鼎浴场)—轮渡码头;

  A2:鼓浪屿除A1以外的其他区域;

  B3:除B1—B2以外的其它区域;

  D2:(1)枋湖南路—金尚路—吕岭路—铁路—枋湖南路;

  (2)铁路—莲前西路北侧200米处—环岛干道—文兴东路—前埔南区外侧—前埔南路—文兴西路—前埔西路—莲前路南侧200米处—东浦路(红星安华小区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梧村山—东坪山路二侧)—火车站南广场外侧—铁路;

  D3:枋湖北二路—云顶北路—仙岳路—金泰路—吕岭路—环岛干道—莲前路北侧200米处—铁路—吕岭路—金尚路—枋湖南路—铁路—枋湖北二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二路;

  F1:文兴东路—海岸线—白石炮台遗址—曾山东侧—万石山风景区界线(景州乐园—黄厝—城市职业学院一侧)—源泉山庄南侧道路—特殊教育学校南侧道路—城市职业学院西侧—城市职业学院北侧道路—前埔南区外侧—文兴东路;

  F2:文兴东路—环岛干道—环岛干道(枋钟路交叉口)—环岛路—海岸线—文兴东路;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厦大校园路—芙蓉隧道—万石山风景区界线南侧—曾山西侧—曾山南侧—白石炮台遗址。

  海沧区:

  H1:海岸线—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至海沧大道—岩坑水库—新娘山山脊东南侧—蔡尖尾山脊南侧—青年水库—南海路—南海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东三路—角嵩路—海沧动物园园区东侧—建港路—海岸线。

  集美区:

  J1杏:杏林桥头沿海岸线至新阳大桥—沿西滨路—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桥头;

  J1集:海凤路—浔江北路—浔江路—海岸线—厦门大桥—海岸线—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银江路—同集南路—海凤路;

  J2:(1)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含园博园、杏林湾水库)—集杏海堤—鹰厦铁路(集灌路)—杏林北路—杏锦路—沈海高速公路—集美大道;

  (2)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海岸线—浔江路—海凤路—同集南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三级

包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D5、E1、E2、E3、E4、H2、H5、J4、J5、T1、T5、X1共十二个区段

思明区、湖里区:

D5:除D1—D4以外的其它区域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E3:枋钟路—环岛干道—枋湖北二路—铁路—嘉禾路—成功大道—枋钟路;

E4:海沧大桥—长岸路—高殿路—殿前六路—成功大道—枋钟路—海岸线—海沧大桥。

  海沧区:

  H2:海岸线—海沧区与集美区交界线—海翔大道—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娘山山脊北侧—岩坑水库—海沧大道—沿规划海沧隧道一线—海岸线;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集美区:

  J4:沈海高速公路—杏锦路—杏林北路—鹰厦铁路(集灌路)—西滨路—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J5: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银江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厦沙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至大帽山隧道口—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 

  同安区:

  T1:环城北路—环城东路—东桥—东溪—东西溪—银湖桥—银湖中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

  T5:西柯街—高速铁路—同安与翔安交界线—丙洲岛东侧岸线—环东海域岸线—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集南路—同集中路—官浔溪—西洲路—西柯街。

  翔安区:

  X1:翔安大道—巷北路(原324国道)—美上路—翔安北路—翔安大道。

四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3、H4、H6、J3、J6、T2、T4、X2、X3、X4共十个区段

  海沧区:

  H3:沿着蔡尖尾山脊南侧—厦漳交界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东—南海路向北—青年水库—蔡尖尾山脊南侧;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以南至海岸线;

  H6:鹰厦铁路—漳厦交界线—厦成高速—孚莲路—鹰厦铁路。 

  集美区:

  J3:(1)厦沙高速公路—厦门沈海高速连接线—集美大道—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圣岩路—墩上—厦沙高速公路;

  (2)西滨路—海岸线—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西滨路;

  J6:沈海高速公路—天水路—仑上山西南侧规划路—沿苎溪路至苎溪桥—山仔水库南侧—沿文山、双岭、田头、坑内建设中的规划路道至灌口大道—灌口大道—集美区与海沧区交界线—海翔大道—浦林村—官林头立交—沈海高速公路。

  同安区:

  T2:(1)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梵天寺—环城北路—西溪(新西桥)—环城西路—银湖西路—白云大道—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2)环城东路(东桥至下溪头段)—环城南路—东西溪—阳翟二路—同集北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双祥路—环城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凤岗路—规划纵一路—银湖西路—银湖中路—东西溪(银湖桥)—东西溪—东溪—环城东路(东桥);

  T4:206省道—规划纵一路—凤岗路—同城四季南地块的西侧规划道路—环城南路—双祥路—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同集北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高速铁路—西柯街—西洲路—官浔溪—同集中路—集美区与同安区交界线—漳厦泉高速公路—白云大道(漳厦泉高速公路至206省道段)—206省道(坑仔口)。

  翔安区:

  X2:大嶝岛、小嶝岛;

  X3:海翔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海岸线—同安与翔安交界处—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

  X4:海翔大道—马头山路—九溪—翔安南路—泉厦交界线—海岸线—翔安南路—翔安大道—海翔大道。

五级

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H7、J7、T3、T6、T7、X5、X6、X7共八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

H7:厦漳交界线—鹰厦铁路—孚莲路—海翔大道—海沧区集美区交界线—厦漳交界线。

  集美区:

  J7:除J1—J6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

T3:环城南路(烧灰至东宅)—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同集北路—环城南路;

T6:(1)同翔大道—同南路(同翔大道至汀溪镇)东侧500米处—泉天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同南公路—翠丰项目一期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一期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

(2)大轮山—轮山路—环城东路—324国道—同安东路(东宅至石浔段)—规划路—国道324复线—翔安区与同安区交界线—同翔大道(三忠至布塘段)—规划路—同新路(布塘至下峰段)—同安东路延伸段—同翔大道(宋宅至大轮山段)—规划路—大轮山(含汀溪镇、五显镇、洪塘镇);

T7:除T1—T6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

X5:滨海东大道—翔安北路—翔安大道—厝港路—城场路—海翔大道—九溪—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滨海东大道(X1除外);

X6:(1)翔安南路—444县道—九溪—海翔大道—九溪—443县道(八一路)—海翔大道—泉厦交界线—翔安南路;

(2)沈海高速—同安与翔安交界线—纵一路—新圩路—山岬路—413县道—324国道(新)—沈海高速;

X7:除X1—X6以外的其他区域。


  ㈥工业、经营性公用设施、软件及研发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区段范围

一级Ⅰ

思明区、湖里区

二级Ⅱ

海沧区、集美区

三级Ⅲ

同安区、翔安区


  ㈦停车场土地级别划分

级别

级别、区段范围

一级

一级范围为一个地价区段

思明、湖里:仙岳路--东渡路--同益路--海岸线--演武大桥--演武路--演武西路--钟鼓山隧道--虎园路--铁路--莲前西路--嘉禾路--莲岳路--仙岳路。

二级

二级范围为一个地价区段

思明、湖里:仙岳路--东渡路--同益路--海岸线--虎屿路--南山西路--南山路--园山南路—金湖路--成功大道--枋湖北二路--钟宅路--环岛干道--环岛东路--海岸线--演武大桥--演武路--演武西路--钟鼓山隧道--虎园路--铁路--莲前西路--嘉禾路--莲岳路--仙岳路。

三级

三级范围包含思明、湖里、海沧区、集美区合计三个地价区段

思明、湖里:除I-II 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海沧区:海虹路--马青路--海景路--建港路--海岸线--海虹路。 

集美区: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界址线--海岸线--集杏海堤--海岸线--杏林南路--杏林北路--杏前路--沈海高速--集美大道--同集南路--天马路。  

四级

四级范围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合计四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海虹路--海岸线--海沧区与集美区界址线--海翔大道--孚莲路--翁角路--海新路--海新路延伸段--海岸线--建港路--海景路--马青路--海虹路。 

集美区:集美区与同安区界址线--英瑶路北延伸段--天马路--学院路--沈海高速--厦沙高速--墩上--圣岩路--天水路--苎溪路--后溪大道--灌口大道--灌新路--海沧区与集美区界址线--海岸线--杏林南路--杏林北路--杏前路--沈海高速--集美大道--同集南路--天马路--集美区与同安区界址线。

同安区:同安区与集美区界址线--后田路--滨海西大道--西洲路--丙洲大桥--海岸线--同安区与集美区界址线(含丙洲岛);

同安区:霞辉路--双富路--霞煌路--双祥路--新民大道--同盛北二路--凤岭路--银晟书院西侧--华诚三路--大溪地西侧--尚美花城西北侧--美洋路--东山中学北侧--大学山西南侧山脉--大轮山南侧山脉--梵天路--轮山路--西洋路--同安影视城北侧--五显街--五显路--梅山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滨海西大道--阳翟二路延伸段--阳翟二路--霞辉路。 

翔安区:翔安隧道--翔安大道--民安大道--巷西路--巷北路--内田溪--九溪--翔安南路--洪钟大道--洪钟大道延伸段--海岸线--翔安隧道。

五级

五级范围包含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合计四个地价区段

海沧区:除III-IV 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集美区:除III-IV 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同安区:同安区与集美区界址线--沈海高速--白云大道--同安大道--朝洋路--鳌峰埔大桥--682 乡道--汀溪--翠丰项目西北侧--汀溪街--421 县道--西洋路--禹洲香溪里北侧-禹洲香溪里东侧--五显中路--军村村西侧道路--五显路--城东中路--洪塘路--同安区与翔安区界址线--丙洲大桥--西洲路--滨海西大道--后田路--同安区与集美区界址线。

翔安区:翔安隧道--海岸线--丙洲大桥--同安区与翔安区界址线--沈海高速--鸿鼎路延伸段--鸿鼎路--201省道--厦门与泉州界址线--海岸线--洪钟大道延伸段--洪钟大道--翔安南路--九溪--内田溪--巷北路--巷西路--民安大道--翔安大道--翔安隧道;

翔安区:大嶝岛。

六级

六级范围包含同安区、翔安区合计二个地价区段

同安区:除IV-Ⅴ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翔安区:除IV-Ⅴ级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

   ㈠商品住房及租赁住房用地

级别

地段区价

商品住房

租赁住房

一级I

思明、湖里

19500

7500

二级II

思明、湖里

15000

6000

海沧、集美

12500

5000

三级III

思明、湖里

12500

5000

海沧

11000

4000

集美

10500

4000

同安、翔安

8500

4000

四级IV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

8000

3500

五级V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

7000

3000

六级VI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

6000

2500

  ㈡商业、办公、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

商业

办公

酒店

盈利性医疗教育用地

级别

地价区段

基准地价

级别

地价区段

基准地价

级别

地价区段

基准地价

级别

地价区段

基准地价

一级

B1

20000

一级

C2

5000

一级

C2

4200

一级

C2

2150

C1

15500

D1

4500

A1

3900

D1

1950

A1

15000

C1

4500

B1

3500

C1

1950

二级

D1

14000

B1

4300

F3

3300

B1

1850

B2

13000

B2

4000

C1

3100

B2

1700

C2

13000

A1

3900

B2

2900

C4

1650

C3

12000

C4

3800

A2

2800

C3

1650

D2

10000

C3

3800

二级

C4

2800

二级

H1

1620

三级

A2

8500

二级

F2

3300

D1

2800

J1杏

1560

E1

7500

B3

3300

C3

2650

J1集

1560

C4

7500

F3

3200

F1

2650

J2

1500

J1杏

7500

D2

3200

E4

2400

F2

1450

J1集

7500

F1

3100

F2

2400

B3

1400

D3

7500

E4

3000

D4

2300

F3

1400

H1

7200

D4

2800

D2

2200

D2

1400

F3

7000

E1

2700

E1

2200

D4

1400

E2

7000

D3

2700

E3

2200

A1

1300

B3

7000

E3

2700

D3

2150

A2

1300

D4

7000

三级

H1

2500

B3

2100

F1

1300

T1

7000

J1杏

2400

三级

E2

2050

D3

1200

四级

F2

6500

J1集

2400

D5

1850

三级

H2

1200

E4

6000

A2

2400

J1集

1700

E4

1150

F1

6000

J2

2300

H1

1650

E1

1150

D5

6000

E2

2300

H2

1650

E3

1150

E3

6000

D5

2200

J1杏

1600

H5

1140

X1

6000

H2

2000

J2

1600

X1

1100

J2

5500

J3

2000

T5

1500

T1

1100

T2

5500

四级

H5

1750

H3

1300

J5

1070

五级

J5

5300

X1

1700

H4

1300

T5

1050

J4

5000

T1

1650

H5

1300

J4

1040

H2

5000

J5

1650

J4

1300

E2

1000

H5

4500

T5

1600

四级

J5

1250

D5

1000

H3

4000

J4

1600

H7

1100

四级

X4

970

H4

4000

X4

1500

H6

1000

H3

970

J3

4000

H3

1500

J3

1000

X2

950

X2

4000

五级

X2

1450

J6

1000

J3

910

T5

3600

X3

1400

T1

1000

X3

910

X3

3500

H4

1400

X1

1000

H4

910

J6

3500

H6

1350

T2

950

H6

850

T4

3300

T4

1300

T4

900

T4

850

T3

3200

T2

1300

X3

900

T2

850

X4

3000

X5

1200

X2

900

J6

800

六级

H6

3000

J6

1200

X4

900

 

H7

780

H7

3000

六级

H7

1200

T3

900

 

X5

650

T6

2800

X6

1000

五级

T6

850

 

X6

650

X5

2500

T6

1000

X5

850

 

T6

650

X6

2400

T3

1000

J7

800

 

T3

650

J7

2000

J7

1000

T7

800

 

J7

650

T7

2000

X7

800

X6

800

 

X7

520

X7

2000

T7

800

X7

800

 

T7

520


  ㈢工业、经营性公用设施、软件及研发用地(到22页)

级别

地价区段

工业

经营性公用设施

软件及研发用地

一级

岛内(思明区、湖里区)

1000

1200

1500

二级

集美区、海沧区

550

660

820

三级

同安区、翔安区

400

480

600


  ㈣停车场用地

级别

地价区段

可分割转让停车位

整体产权停车位

一级

思明区、湖里区

5000

2500

二级

思明区、湖里区

3500

1800

三级

思明区、湖里区

2600

1200

海沧区

2500

1100

集美区

2400

1100

四级

海沧区

1800

800

集美区

1650

750

同安区

1650

650

翔安区

1600

650

五级

海沧区

1400

-

集美区

1300

-

同安区

1300

-

翔安区

1300

-

六级

同安区

1000

-

翔安区

1000

-

 
  三、基准地价内涵
 
  1.本文基准地价是指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办公、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停车场、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以2017 年1月1 日为基准日的法定最高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区域最低价格。
 
  2.本表格中的价格按法定最高年限计算,具体为:住宅在容积率为2.5 时的楼面价格,办公、酒店、停车场用地在容积率为3 时的楼面价格,商业用地在一层为标准层时的楼面价格,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用地在容积率为2 时的楼面价格,软件及研发、工业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的地面价格。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年限:住宅70 年,商业40年,酒店40 年,工业50 年、办公40 年、营利性医疗教育40 年、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40 年、软件及研发40 年、可分割转让停车场70 年或40 年(为住宅配套的70 年,为非住宅配套的40 年)、整体产权停车场40 年。
 
  四、各土地用途内涵
 
  1.商业用地:指商场、商店、超市、餐饮、各类批发(零售)市场、金融保险营业场所等项目用地。
 
  2.商品住房用地:指住宅、公寓、别墅等项目用地。
 
  3.租赁住房用地:指只租不售,须办理整体产权,须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的住宅项目用地。
 
  4.办公用地:指各行业办公楼、各类写字楼、经营管理总部类等项目用地。
 
  5.酒店用地:指宾馆、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馆、招待所、旅游度假村等用地。
 
  6.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指营利性民办医疗项目、营利性民办教育项目、营利性养老项目等用地。
 
  7.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指会展、港口、码头、物流(运输型)、大型演艺娱乐、体育设施等项目用地。
 
  8.软件及研发用地:指科技研发用地及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等研发类项目用地,软件开发、动漫游戏、集成电路及嵌入式等设计服务类项目用地,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出版、IT 产业、文化创意中的设计服务类项目用地,新媒体等项目用地。
 
  9.工业用地:指厂房、工业仓库、堆场等生产性项目用地。
 
  10.停车场用地:指可分割转让停车位、整体产权停车位用地。其中整体产权停车位须办理整体产权,须整体转让、整体抵押。
 
 
  厦府〔2017〕413 号附件 2
 
  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价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明确出让宗地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原则。具体包括: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限制性出让)土地、划拨用地改为完全出让用地时土地出让金最低价的计算原则;划拨用地、使用集体土地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算原则;租赁用地土地租金的计算原则。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国土房产局具体开展建设项目涉及地价事项的审批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土地费用征收管理,国土房产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工作(包括计价并通知缴款)。
 
  第四条 市国土房产局应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重大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基准地价修正值
 
  第五条 基准地价是指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办公、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工业、停车场等不同用途,通过评估确定的以 2017年 1 月 1 日为基准日且按法定最高年期计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区域最低价格。按照基准地价计算土地宗地地价时,应结合影响宗地地价的主要因素进行修正。
 
  第六条 土地宗地是指同一份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土地。
 
  第七条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包括容积率修正系数、商业楼层修正系数、停车场楼层修正系数、停车场用地用途修正系数、自持物业修正系数、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鹭江道修正系数、轨道修正系数、临海临湖修正系数、临路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修正值=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各用途相关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的乘积。
 
  若宗地由数个子地块组成的,任何一子地块涉及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鹭江道修正系数、轨道修正系数、临海临湖修正系数、临路修正系数时,则宗地各子地块均应分别计算修正系数。
 
  第八条 容积率修正系数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办公、停车场用地、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用地、工业等各类用途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
 
  ㈠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项目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容积率<1.4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7647/容积率
 
  2.1.4≤容积率≤3.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2353×容积率+1.5882
 
  3.3.0<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0196×容积率+0.9411
 
  4.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704
 
  ㈡办公、停车场项目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容积率<1.4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2/容积率
 
  2.1.4≤容积率≤3.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26667×容积率+1.8
 
  3.3.0<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02222×容积率+1.06666
 
  4.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80
 
  ㈢酒店项目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容积率<1.4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7478×容积率+3.8739
 
  2.1.4≤容积率≤3.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26667×容积率+1.8
 
  3.3.0<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03333×容积率+1.09999
 
  4.容积率≥12.0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0.70
 
  ㈣营利性医疗教育项目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营利性教育、养老项目用地
 
  容积率<2.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0.5×容积率+2
 
  2.0≤容积率<3.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1
 
  容积率≥3.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按酒店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计算
 
  2.营利性医疗项目用地
 
  容积率<2.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2/容积率
 
  2.0≤容积率<3.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1
 
  容积率≥3.0 时:容积率修正系数按酒店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计算
 
  ㈤工业、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通用厂房、仓库、物流(运输型)、软件及研发项目用地
 
  当容积率<1.5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
 
  当容积率≥1.5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容积率-1.5)×40%
 
  2.专用厂房、会展、大型演艺娱乐、体育设施项目用地
 
  当容积率<1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1-容积率)×40%
 
  当容积率≥1 时:
 
  容积率修正系数=1
 
  3.堆场、港口、码头项目用地
 
  容积率修正系数=1
 
  第九条 商业楼层修正系数指商业不同楼层的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具体为: 

楼层

半地下

一层

二层

三层及以上

修正系数

0.7

1

0.7

0.6

  第十条 停车场用地楼层修正系数指地下停车库(位)不同楼层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具体为:

楼层

地上

半地下(按一半计容)

负一层及半地下不计容

负二层

负三层及以下

修正系数

1

0.7

0.5

0.25

0

 
  第十一条 停车场用地用途修正系数指为不同用途配套的可分割转让停车库(位)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具体为停车场用地用途修正系数(为住宅配套)=1
 
  停车场用地用途修正系数(为非住宅配套)=0.91 
 
  第十二条 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指城镇土地区域及级别中商业特别繁华地段,临下列路段宗地的商业用途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
 

土地区域及级别

路段

修正系数

A1

鼓浪屿轮渡码头—龙头路—龙头路街心公园—龙头路菜市场东侧—鼓浪屿轮渡码头

1.2

B1

中山路(东至思明南路,西至鹭江道)

1.25

中山路(东至新华路,西至思明南路)

思明南路(北至思明东路,南至镇海路段)

鹭江道(北至轮渡汽车站,南至中山路)

1.1

C1

禾祥西路(东至禾祥商城,西至白鹭洲路段)

湖滨西路(南至厦禾路,北至禾祥西路段)

湖滨南路(东至白鹭洲路,西至天湖路段)

1.1

H1

海富路(北至沧虹路,南至沧林路)

沧虹路(东至钟林路,西至海达路沧翔路)

1.2

J1 集

石鼓路(北至集源路,南至集岑路段) 集源路(与石鼓路交叉段东西侧各200 米范围内)

1.2

J1 杏

杏林东路(东至纺织路,西至杏林南路段)

新源路—碑头路(北至新兴路,南至碑头路)

1.1

T1

新三秀路(东至后炉街口,西至中山路段)

1.1

 
  第十三条 自持物业修正系数指需整体经营、不得分割转让的建筑物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包括自持商业项目修正系数和整体自持软件及研发项目修正系数。
 
  ㈠自持商业修正系数
 

自持商场建筑面积规模 (平方米)

2 万~5 万

(含5 万)

5 万~10 万

(含10 万)

10 万以上

自持大型商业修正系数

0.9

0.85

0.8

 
  ㈡整体自持软件及研发项目修正系数整体自持软件及研发修正系数=0.7
 
  第十四条 鹭江道修正系数指对位于 B1级别范围内属鹭江道东侧 100 米处至海岸线范围内的区域办公、酒店用途项目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鹭江道修正系数(办公)=1.8
 
  鹭江道修正系数(酒店)=1.5
 
  第十五条 轨道修正系数指对轨道站点半径 500 米范围内(含跨越轨道站点半径 500 米的宗地)的商业、办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用途项目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轨道修正系数=1.2
 
  第十六条 临海临湖修正系数指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办公、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软件及研发等项目用地临海洋、湖泊、水库或者紧邻沿临海洋、湖泊、水库道路(包括公共绿地)用地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临海临湖修正系数=1.3
  
  第十七条 临路修正系数指以道路为界划分土地区域及级别的土地,因道路两侧土地等级不同,且拟出让地块位于较低土地等级区域的地块的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临路修正系数=(相邻最高土地等级基准地价+土地所在土地等级基准地价)/(土地所在土地等级基准地价×2)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使用年限低于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时的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实际土地使用年限/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第三章 出让用地
 
  第十九条 协议出让(限制性出让)土地是指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规定,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按一定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协议出让(限制性出让)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修正值且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确定。
 
  第二十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底价、起叫价、起始价应结合政府产业政策、土地开发成本、基准地价修正值、周边已成交项目的价格等因素,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同一宗地有多种用途的,地上、半地下、地下分别按不同用途计算土地出让金。商业、办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停车场项目用地按楼面价计收。工业、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项目用地按地面价计收;其所配套的停车场按本宗地主要用途认定土地用途的,并作为配套设施与地上项目共同办理整体产权的,可免征停车场用地地价。
 
  第二十二条 土地宗地跨越两个及两个以上土地等级区域,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收地块所在级别宗地土地出让金。
 
  第二十三条 半地下商业、办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停车场等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根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建筑计容原则分类确定。
 
  ㈠建筑按全计容计算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按相应用途以地上一层的标准计收。
 
  ㈡建筑按半计容计算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上一层相应用途标准的 70%计收。
 
  ㈢建筑不计容的,按地下一层计收。第二十四条 地下商业土地出让金按地上相应楼层商业土地出让金的 50%计收。地下办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土地出让金按地上相应用途土地出让金的 50%计收。工业、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项目与本宗地地上部分同用途的结建式建筑的地下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
 
  第二十五条 已出让宗地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时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调整的,应按市场价补足地价差。
 
  第二十六条 已供地的港口、码头、物流(运输类)和软件及研发等项目用地,如供地时以工业用地标准测算地价的,转让、抵押时应按原工业用地标准计算转让、抵押价值。经用地单位申请土地用途变更为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的,应按新旧用途市场价差且不低于工业与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的基准地价修正值差补缴地价差额。
 
  第二十七条 已出让宗地,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办理土地用途变更,以国土部门受理变更申请时的市场价结算地价。
 
  ㈠变更土地用途后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低于或等于土地用途变更前的,则免收土地出让金。
 
  ㈡变更土地用途后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高于土地用途变更前的,应按新旧用途的市场价且不得低于新旧土地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值差来补缴地价差。协议出让(限制性出让)的项目,应按新土地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值结算地价差,保留限制性出让。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租赁住房、工业、自用办公等项目用地出让时,应明确项目建成后须办理整体产权,经批准转让、抵押时,应整体转让、整体抵押。
 
  第二十九条 软件及研发项目用地指位于经市级以上政府(含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园区内,园区管理规定或出让方案中已明确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的项目用地。自持型软件及研发项目用地应办理整体产权,整体转让、整体抵押。
 
  第三十条 地上层数大于 7 层(含 7 层)的住房项目,经规划部门批准底层作为房屋架空层且不计容的部分、建筑物底层廊
道、避难层、结构(技术)转换层(扣除核心筒和公共设备用房等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免收土地出让金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面积,也不办理产权;在建筑物使用中不得改变规划设计功能、不得违规占用、不得出租、不得作为营业性场所,
 
  第四章 划拨用地
 
  第三十一条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土地使用者应按《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一次性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同时自行负责其他土地取得成本及按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使用政府储备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与土地储备机构结算土地储备成本。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工业

住宅

办公、商业

思明区、湖里区

50

80

110

海沧区、集美区

30

60

80

翔安区、同安区

20

40

50

  新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划核准的建筑面积计收。扩建、改建项目的配套费按新增建筑面积征收。计收标准如下:容积率小于 1 的建设项目,按容积率为 1 的建筑面积计收;
 
  用 标 途准 区 域
 
  容积率大于 4 的建设项目,配套费按容积率为 4 的建筑面积计收。
 
  第三十二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范围:
 
  ㈠军事设施项目(含武警部队设施);
 
  ㈡非营利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含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项目;
 
  ㈢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
 
  ㈣市、区财政投融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项目;
 
  ㈤经市、区政府确认或批准的由社会各界捐建的学校、图书馆、孤儿院、养老院等非经营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㈥符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
 
  ㈦市、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建设项目;
 
  ㈧经市宗教主管部门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项目。
 
  第三十三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征范围:
 
  ㈠学校、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单位和外地驻当地政府机构自筹资金兴办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含住宅)减半计收。其中,学校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按住宅的收费标准减半计收;高校后勤服务设施社会化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按住宅标准减半计收;医疗、科研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按办公的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㈡自筹资金建设的残疾人非经营性福利事业项目减半计收。
 
  ㈢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按五室、六站、一中心要求建设的用房)按办公的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㈣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国家或省政府确定扶持的高科技建设项目减半计收。
 
  ㈤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减半计收。
 
  第五章 非农建设使用集体土地
 
  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土地使用者应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自行负责缴纳其他土地取得成本以及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第三十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减征范围:
 
  ㈠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农村宅基地以及经区、镇政府确认或批准的由社会各界捐建的学校、图书馆、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可免征。
 
  ㈡符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政策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免征。
 
  ㈢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非经营性项目、办公楼、社区服务用房项目减半计收。
 
  第六章 租赁用地
 
  第三十六条 租赁用地是指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按年缴纳土地租金的土地。租赁用地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同类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第三十七条 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需租赁国有土地的,应当以公开方式租赁。
 
  第三十八条 经市政府批准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土地年租金不得低于基准地价修正值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折算的租金标准,土地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土地租赁期间,如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则土地年租金标准自动随之调整。
  
  第三十九条 租赁地下空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改为完全出让
 
  第四十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限制性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成并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后,须经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完全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依法转让。
 
  第四十一条 在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上建设并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下列房屋,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按以下标准计收土地出让金。土地房屋权证已记载土地使用年限的,按权证内记载的期限,土地房屋权证未记载土地使用年限的,按以下规定时间起算。
 
  ㈠个人取得的拆迁安置住宅:房产转让时,由买受人按合同成交价的 4%(如合同成交价低于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则按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 4%)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㈡个人在划拨土地上的自建住宅:房产转让时,由买受人按合同成交价的 8%(如合同成交价低于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则按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 8%)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建成时间在1990 年 5 月 19 日以前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0 年 5 月 19 日起算;房屋建成时间在 1990 年 5 月 19 日后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㈢个人或单位购买的原经市政府批准的划拨商品房(不含商业、酒店)及 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房管部门以当时商品房价格出售集资翻改建的住宅。房产转让时,由买受人按其分摊的土地面积每平方米 20 元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属于划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0 年 5 月 19 日起算;属于房管部门集资翻改建的,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㈣个人购买的政策性用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房改安置房、危改安置房、落实华侨政策安置房等)。房产转让或抵押时,由买受人或抵押人按合同成交价 1%(如合同成交价低于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则按我市计税评估价值的 1%)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㈤单位经房改部门批准的按商品房指导价或评估价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由售房单位按售房款总额的 15%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第四十二条 除第四十一条外,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在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上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下列房屋,需要将用地性质由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变更为完全出让用地的,按以下原则审批:
 
  1.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含 1999 年 1 月 1 日)取得用地,且土地房屋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须整体转让的,须报经国土房产部门批准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含 1999 年 1 月 1 日)取得用地,土地房屋权证上记载土地须整体转让的,及 1999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用地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本条规定经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按以下原则计收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有偿使用)合同、土地房屋权证已记载土地使用年限的,按合同约定、权证内记载的期限起算。土地房屋权证未记载土地使用年限的,按以下规定时间起算。具体标准如下:
 
  ㈠购买的原经市政府批准的属于划拨商品房性质的商业、酒店,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房管部门以当时商品房价格出售的集资翻改建商业、酒店,个人自建或个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商业、酒店。该房产转让时,按以下方式计收土地出让金,但不进行土地使用年限修正:
 
  1.酒店补交出让金=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15%×建筑面积
 
  2.商业补交出让金=基准地价×楼层修正系数×15%×建筑面积
 
  3.土地使用年限:属于 1990 年 5 月 19 日以前建设的划拨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0 年 5 月 19 日起算;属于个人自建房房屋建成时间在 1990 年 5 月 19 日以前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0年 5 月 19 日起算,房屋建成时间在 1990 年 5 月 19 日以后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其他房屋土地使用年限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㈡除了第四十一条和本条第㈠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划拨用地和限制性出让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如下:
 
  1.不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或限
制性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2.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或限制性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3.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拟出让时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费)×剩余年限/该用途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如用地单位提供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和配套费付款凭证,经国土房产部门或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根据付款凭证结合剩余年限修正予以确认。
 
  4.拟出让时的限制性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原合同价格×(1+n×r)×[(N-n)/N]
 
  若原合同价格×(1+n×r)大于拟出让时政府执行的同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值时,按拟出让时点同用途土地基准地价修正值计算。其中 n=已使用年限;r=批准完全出让时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N=该用途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
 
  5.非住宅项目政府批准用地之日在 1990 年 5 月 19 日以前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1990年 5月 19日起算;政府批准用地之日在 1990年 5 月 19 日后的,土地使用期限自政府批准用地之日起算。住宅自房屋建成年份的次年 1 月 1 日起算。
 
  ㈢按照市政府专项政策规定取得的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涉及转让、出租、抵押及土地出让金补交事项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已明确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的,国土房产部门应按规定计收地价。
 
  特殊项目以及本规定未列出用途、未明确收费标准的建设项目地价,可根据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由市国土房产局提出地价计收方案,报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
 
  第四十四条 本文件公布实施后,在本文件公布实施之前市政府相关文件中涉及地价征收的文件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市国土房产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出台相应的审批细则、专项地价征收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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