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1/19 17:05:34
	
闽经信环资〔2015〕24号
关于福建省第七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11〕42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福建省第七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予以通告。
第七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5年1月1日以后(含)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微信公众号“厦门信易贷”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