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8 10:50:58
来源:市人社局
  关于申报2018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外专〔2018〕1号)文件要求,和《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精神,现就做好厦门市2018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将于2018年1月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
 
  (二)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栏目下的“申报指南”,阅读《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交。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登陆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栏目下的“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阅读《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外语水平)、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签署复核意见。申请人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送交我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每个留学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受理审核。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初审通过后再将申请人申请材料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五)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入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名单在国家留学网公布,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将下达录取名单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一份。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指南。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各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面交,并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WORD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电子邮箱:wzj@fjrs.gov.cn,抄送至厦门市外国专家局电子邮箱:wzj@xmrs.gov.cn)。
 
  3.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需扫描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四、其他事项
 
  (一)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市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际化、创新型和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通过国家留学网了解《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相关规定及信息。书面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只做网上申报未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的申请将予以退回。
 
  (三)派出管理。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合理安排其工作、学习,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培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认真落实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访问学者类别“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的规定,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我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0592-5366613传真:0592-5116399;电子邮件:wzj@xmrs.gov.cn;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13。
 
  厦门市外国专家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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