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企业兼并重组重点项目库的通知
闽经信产业〔2015〕80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当前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将企业兼并重组作为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号)精神,加强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推动我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企业兼并重组重点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覆盖范围: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业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和“十三五”期间拟开展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包括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等模式,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中的项目,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出现问题地市无法解决的,可提请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协调推进。2015年省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列入项目库的项目。
三、请于3月6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报送我委产业协调处(格式内容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oulc@fjetc.gov.cn。
四、节后我委将召开全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属控股(集团)公司做好准备,并报送本单位负责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分管领导、经办科(处)室及经办人(格式内容详见附件2)。
联系人:邹履传,电话:0591-87812663。
附件:1.福建省企业兼并重组重点项目报送表.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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