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科技局:关于启动2017年第一批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 15:11:43
来源:湖里区科技局
关于启动2017年第一批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里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厦湖委办【2015】121号),湖里区科技局启动2017年第一批区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已评为市级众创空间可参与区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及建设运营主体,在湖里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
 
  (二)有独立自主支配的为创客服务的场所,有开展创业教育辅导的活动;
 
  (三)众创空间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工位;
 
  (四)有一定数量创客和创业团队入驻;
 
  (五)有导师团队,建立一支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六)有融资服务,设立基金或与外部投融资机构密切合作,有能力帮助创业团队获得种子、天使投资;
 
  (七)有明确的孵化期限,及时对超期在孵团队进行清退。
 
  互联网众创空间指为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游戏以及软件信息等类型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年度考核期内,孵化成功的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达5个(含)以上,且其中80%以上注册在湖里区辖内;
 
  (二)实际参与的专兼职导师人数达8人(含)以上,能够提供相应的创业辅导原始记录(文字、音频、视频材料);
 
  (三)在孵及毕业团队本年度累计获得基金或外部投融资机构融资资金达1500万元(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及税收登记证照;
 
  (三)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和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发票或银行流水帐单(盖公章);
 
  (四)众创空间运营方案,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五)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六)已孵、在孵团队名单,入驻众创空间签约资料;
 
  (七)创业导师名单及开展活动情况。
 
  三、申报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里区科技局(湖里区政府枋湖南路161号515室)
 
  联系人:柯慧玲
 
  联系电话:5722168
 
  QQ:湖里区众创空间群199319467
   
  附件:湖里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doc                      
      
  湖里区科技局
 
  2016年11月28日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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