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组织参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 15:03:09
来源: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组织参赛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技术〔2016〕559号
 
各工业机器人制造和应用重点企业,各有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工业机器人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16〕225号)精神,现将参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为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成福建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和组织管理工作。
 
    二、大赛相关事宜
 
    (一)竞赛内容、竞赛分组、报名条件、决赛时间和地点、表彰奖励等大赛相关事宜详见工信部联人函〔2016〕225号文(附件2)。
 
    (二)竞赛技术方案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miit-skillschina.cn。
 
    三、参赛名额和报名要求
 
    大赛选拔工作小组将择优推荐4名选手(职工组2名、学生组2名)代表福建省参加11月25日-28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决赛。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3、4、5),由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一式四份,按职工组、学生组分类报送相关部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职工组报名联系人:陈恒,省经信委技术处,电话:0591-87553258,传真:0591-87800532。
 
    (二)学生组报名联系人:程征,省教育厅职成处,电话:0591-87091240,传真:0591-87856493。
 
    五、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赴北京参加全国决赛所需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比赛工具、保险以及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省经信委承担。
 
    2.请各单位按照大赛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筹备工作。
 
    附件:1. 福建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16]225号).pdf
 
      3. 职工组报名表.jpg
 
      4. 学生组报名表.jpg
 
      5. 选手个人情况表.doc
   
 
省经信委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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