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关于第十四、十五期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英文)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2/27 14:48:44
来源:工信部

  关于第十四、十五期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英文)班的通知

  中小企函〔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德两国政府2013年1月签署的《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14、15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跨文化管理——如何与德国人做生意;

  (二)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

  (三) 寻找欧洲市场商业机会、如何进行商业谈判等。

  二、 培训形式

  该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企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培训,小组实践主要进行德国企业、机构商务交流考察和合作实践。

  三、 学员要求

  学员所在企业所属行业为: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不包括农业、金融和保险、会计、律师等咨询业。学员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高级管理者;

  (二) 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五)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控制在30-50岁。

  四、 培训时间

  2014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中德合作项目第14、15期班将分别于9、10月在德国进行,境外培训时间为四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出国前预培训及归国总结。

  五、 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出国费用按中德两国政府部门合作协议执行,其中国外培训、陪同、食宿、交通、公杂、保险以及学员签证等费用由德方全额资助;国际旅费、境内预培训及学友会会员服务费(每年1000元,共5年,自愿缴纳)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

  六、 报名事宜

  (一)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二) 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地方中小企业政府部门或服务机构统一上报,中德培训项目评选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三) 请各单位开展好学员选派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邮箱training@sme.gov.cn:

  1.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见附件1,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中文报名表);

  2.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英文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拼音+form);

  3. 企业推荐信(中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推荐信;英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拼音+ recommendation);

  4. 本人学历、工作经历、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文件名称);

  5. 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需附情况说明、近期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郑 沛、艾 婧、郝洪强、张晓辉

  联系电话:010-82292050 82292038

  传  真:010-82292025

  网  址:www.chinasme.org.cn

  电子信箱:training@sme.gov.cn

  附件:1.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

             2.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英文报名表

             3.参训学员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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