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 “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推荐机构:
为调动我市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及高校组织对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厦门赛区)的参与热情,积极承担服务、辅导、培训参赛企业或团队工作,大赛组委会将于赛后根据各机构推荐的项目数量及服务质量评选出10个“优秀组织奖”。现将评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评分规则
总分=组织情况得分+入选决赛得分+参赛成绩得分-投诉分
1.组织情况得分:
(1)大赛报名系统中,报名资料“已确认”的项目数量达到3个,加30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0分,封顶100分;
(2)为宣传普及大赛宗旨、内容及相关知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由推荐机构承办的赛事辅导、竞赛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经组委会认可,每场次加20分,封顶100分。
2.入选决赛得分:
推荐的参赛项目进入厦门地区决赛,每个加10分;晋级全国总决赛,每个加10分。
3.参赛成绩得分:
厦门地区赛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20分;优胜奖,加10分。晋级全国赛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70分;三等奖,加40分;优胜奖,加20分。
4.投诉分:
大赛期间,推荐机构遭到参赛企业或团队投诉,经组委会核实确属违规情况的,每个投诉扣20分。投诉达到三次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对象
在厦门市内注册的,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三、提交资料
1.参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评机构填写《附件1:参评机构推荐项目汇总表》后加盖公章;
3.受推荐的参赛企业或团队打印填写《附件2:唯一推荐机构确认表》,参评机构收集汇总加盖参赛企业公章或团队负责人印戳的表格原件;
4.参评机构开展的大赛相关活动资料:提供资料扫描件,包含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大赛成果、现场照片(照片word排版)。
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四、其它事项
视为违规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经参赛方同意擅自使用或更改其大赛相关信息、不合理的附加收费、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性竞争等。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相关材料须于8月15日下午17:00点前交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或快递),逾期不予受理。奖项评定及相关解释由厦门市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9号国贸金海岸真浩阁5楼504室
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收件人):张女士13950076895
联系电话:0592-2028371/2057957/2022716
邮 编:361000
附件: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