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市财政局举办“处长在线访谈”,市财政局企业处高嵩副处长就《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深刻解读,从中提出了许多干货。
2015年7月我市入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是首批15个小微双创基地城市示范之一,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458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们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请问《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专项资金具体是指什么?
《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2、小微企业具体是指哪些企业?
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在厦登记注册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化型标准的合法经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具体可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专项资金主要在哪些方面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
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拓展创业创新空间,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融资环境和鼓励创新创业。其中,拓展创业创新空间主要包括打造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盘活资源打造新型集聚区、建设特色鲜明的创业基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开放共享的服务模式等;改善融资环境包括支持资本市场融资、增强融资风险补偿等;鼓励创新创业包括鼓励科研人员、大学生毕业生、留学人才等来厦创业。
4、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如何认定?
申请厦门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对外运营、符合条件的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能提供技术创新等服务这些条件。具体请参考科技局《厦门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http://www.xmsti.gov.cn/)。
5、请问众创空间的扶持标准如何?
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的,根据获得融资或注册企业的在孵项目或在孵创业团队数量给予奖励,5-10个以内的奖励20万元;10-20个以内的补足至30万元;20个以上的补足至50万元。
6、请问众创空间的扶持标准如何?
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的,根据获得融资或注册企业的在孵项目或在孵创业团队数量给予奖励,5-10个以内的奖励20万元;10-20个以内的补足至30万元;20个以上的补足至50万元。
7、国家或省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有相关扶持或奖励政策吗?
对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产品证书申请、检验检测认证、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注册、商标品牌培育、商标专用权保护、会展服务等公共服务的机构,我们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贴或奖励。
8、对小微企业提供哪些公共服务可以享受到相关的扶持呢?
对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产品证书申请、检验检测认证、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注册、商标品牌培育、商标专用权保护、会展服务等公共服务的机构,我们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贴或奖励。
9、对公共服务平台有什么样的扶持政策?
综合考虑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小微企业使用平台收费项目按照价格的50%收取,优惠部分由财政补助。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9、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补助?
应向市经信局申请。具体请根据市经信局下发的相关扶持政策通知进行申报。
10、请问专项资金如何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主要通过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支持资本市场融资、增强融资风险补偿、创新融资渠道等方式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具体包括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吸纳社会资本参股设立子基金,壮大创业资本规模;鼓励和支持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发展、引进创投、众筹、咨询、中介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融智、融资源服务;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提高年度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发展互联网金融、众筹、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进行股权筹融资试点。
11、在加大风险补偿力度上,有什么具体措施?
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力度,我市提高年度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至1亿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50%给予风险补偿;提高年度还贷应急资金规模至6000万元,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
12、如何申请小微企业应急还贷资金?
您可以登陆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网上平台网上申请小微企业应急还贷资金,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报告书、企业信用报告等相关材料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应急还贷资金。
13、专项资金如何鼓励创新创业?
鼓励创新创业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创业教育培训、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集聚创业创新资源、健全创业服务组织机构、培育发展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科创红包”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技术交易发展等。
14、在创业教育培训上有没有具体的奖励政策?
有的。对开设创业课程及开展创业培训的学校,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和奖补;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与高校相关院系建立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按照基地购置设备及装修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基地最高补助500万元。
15、“科创红包”具体可用于哪些服务?奖励力度如何?
每年设立总额最高2500万元的科创红包,鼓励小微企业自主申领,抵扣购买研发设计及辅助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代理、科技评估咨询、创新产品推广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每项服务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额的2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申领20万元;对服务机构按照收取科创红包总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每个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
16、怎么申请“科创红包“?
可以通过登陆“科创红包”服务平台(http://kc.xmsti.gov.cn/hb/),注册账号并申领科创红包,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对应的电子红包。
17、“科创红包”怎么用?
企业在线下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后,可持科创红包和服务证明申请兑现红包,审核通过后,报产研院备案即可办理拨付手续。服务机构登录“科创红包网络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记其提供的服务产品,当购买其服务产品的企业兑现红包后,红包转移到服务机构的电子账户。每年年底,服务机构可申请兑现红包奖励,经市科技局审定,报产研院备案即可办理拨付手续。[
18、哪些企业可以领取“科创红包”?
“科创红包”的领取对象包括(1)在厦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2)在厦门登记注册、为厦门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19、小型商贸流通企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涉及到小微企业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应向商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请根据市商务局下发的相关扶持政策通知进行申报。
20、申请专项资金具体需要经过什么流程?
申请专项资金需要经过以下三个流程:受理审核、对外公示和下达资金。
21、请问申请专项资金的公示期是多久?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2、我公司有做企业财务指导方面的免费讲座和公益培训,能享受相关资金扶持吗?
如果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公益讲座和培训,您可以向经信部门申请小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补助、补贴和奖励。
23、请问台湾人来厦创业可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吗?
我们鼓励大家创新创业,对来厦创业的台湾青年给予补助或奖励。具体包括:对台湾青年从境外运抵厦门的必要生产设备和生活必需品等给予通关便利;对台湾青年创业初期给予10万元的资助、最高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基地采用租赁等方式设立人才公寓,对自行租房的台湾青年人才给予不超过2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支持台湾青年在厦购房,允许在厦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创业团队核心人才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安家补贴。
24、请问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众创空间运营补助?
应向科技部门申请。具体请根据市科技局下发的相关扶持政策通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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