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11/8 12:53:08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研究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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