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招实施细则出炉 高考加分最多十分

发布时间:2014/5/21 9:13:10
来源:海西晨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今年高招实施细则,最受关注的录取照顾加分政策同时敲定。和去年一样,最高可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需要提醒的是,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照顾政策。

  照顾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比如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等;第二,加5分,包括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等;第三,加10分,比如烈士子女、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省级优秀学生等。

  另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时,可在文考总分上享受加5分或加10分的照顾政策。比如,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报考省内院校加5分;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以及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报考省内高校加10分。更详尽的加分照顾政策,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根据要求,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在5月30日之前,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逾期不受理。考生名单及照顾项目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将取消照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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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招时间表

  1.6月4日签领本人《准考证》;

  2.6月6日熟悉考场;

  3.6月7日、8日考试;

  4.6月9日至6月11日,相关考生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

  5.6月23日全省统一外语口试;

  6.7月上旬开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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