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1月29日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之后,福建省近日正式授予我市“省级生态市”称号;从今天开始,国家环保部将启动对我市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个“国家级生态区”的验收工作。
这两件事,标志着厦门向“国家级生态市”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根据计划,我市将力争在2015年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创建生态市,是一个复杂的“细胞工程”。如今,迈向生态区、生态镇、生态村的号角,已经在厦门全面吹响。目前,全市14个镇(街)已有翔安区大嶝街道和新圩镇、同安区汀溪镇和莲花镇等4个镇(街)通过了“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翔安区内厝镇、马巷镇和新店镇,海沧区东孚镇,集美区灌口镇和后溪镇,同安区新民镇、五显镇、洪塘镇和西柯镇10个镇已通过“国家级生态镇”考核现场验收工作。而岛外的四个区,全部于2012年底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
“国家级生态市”也是“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一项重要目标。天蓝,山绿,水清,城美——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了今天厦门手握的一张最重要的城市底牌。接下来,我市将通过划定“生态红线”、保育十大山海通廊、实施蓝色海洋建设工程及绿色城乡建设工程等举措,提升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王元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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