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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刘兆秀)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快来领钱啦!2015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开始申报了,贷款贴息金额最高50万,获得“2014-2015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企业申报受理时间截至4月30日。
今天(4月15日)下午,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网上举办“2015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申报指南”视频辅导,欢迎大家登录本网首页观看。我们将在活动后,整理出申报要点在“中小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密切关注微信消息!
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以及为开拓市场、扩大规模等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申报对象(对象不同,条件不同)
1、获得“2014-2015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或“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
2、符合条件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
3、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用途明确用于企业流动资金使用,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用途明确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直接融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扶持方式(评信等级不同,贴息比例不同)
资金扶持将采用贴息方式进行,每家企业只能选择一种贴息方式申报。
1、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人民银行公布的2014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年利率按6%)测算确定。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50万元。
2、拟申请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80万元。
注意事项
1、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用途明确用于企业流动资金使用,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用途明确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直接融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2015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2014年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www.xmjfw.gov.cn)、厦门中小在线(www.xmsme.cn)、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www.xmsme.cn)下载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资金申报资料所需表格填写完整并报送。
须注意的是:申报对象不同,申报时间不同
第一阶段:获得“2014-2015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资料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0日(工作日时间)。
第二阶段:参与“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资料受理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5日(工作日时间)。
纸质资料报送地址: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窗口(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电子版资料请一起带齐。
联系方式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处
联系人:邱忠强
电话:2896787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董 亚、张 蕾
电话:2211065、2211086
辅导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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