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软件行业协会:2014年软件企业年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4/2/25 15:54:28
来源: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4年软件企业年审通知

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软件企业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受理时间安排:

  2014年软件企业年审受理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21日。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年审标准及程序:

  软件企业年审的标准及程序基本等同于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所有通过2013年年审及2013年新通过认定的企业都须参加今年年审,其中企业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前,且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提供加盖主管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备案证明材料),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的认定标准年审;其它企业均按新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的认定标准年审。具体要求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中年度统计报表不用装订,单独提交):

  (一)软件企业年审申报材料目录;

  (二)《软件企业年审申请书》及电子版(表1);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

  (五)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表2)(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核验原件);

  (六)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上年度合同金额最大的两个软件产品销售或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核验原件);上年度所有软件收入的发票复印件(如发票数量较多,可提供开票明细列表)

  (七)企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情况表(表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截屏或支付社保中心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八)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附注中要体现企业软件收入、企业研发费用的说明)复印件(研发费用、软件收入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归集)(核验原件);

  (九)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

  (十)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十一)软件企业2013年度统计报表。

  申报企业可登陆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www.xmsia.org,在“双软在线申报”系统里进行网上申报(由于双软在线申报系统升级,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月24日,如有变动会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材料涉及附件表格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中心-软件企业年审”中下载填写(下载链接:http://www.xmsia.org/dl.php?id=116),网上申报通过后,材料以A4规格按顺序平装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同时提交《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特别提醒:各软件企业下载软件企业2013年度统计报表填写后与年审材料同时报送。未提交2013年度统计报表的软件企业,协会将不受理年审。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晓瑜 吴戈

  通信地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33号楼612室

  电 话:0592-2136048 296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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