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厦门市201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和《关于印发〈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4〕57号)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协调小组办公室按工作流程对申报企业开展专家评审、成员单位联合审查、企业挂网公示等各项工作,最终认定翼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厦门市2014年新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和通过复审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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