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测试、车辆系统集成、列车通信与运行控制、系统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的技术支撑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为做好我市单位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见《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4份(请正反面排版打印)及有关附件、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联系电话:0592-2896137),逾期将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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