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闽科基函〔2014〕8号),现针对在厦科研单位征集2015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领域为:
1、电子信息领域;2、人口与健康领域;3、资源与环境领域;4、新材料与制造领域;5、农业领域。
二、重点内容:
请重点围绕海峡两岸科学家共同关心的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以及与海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科学问题的合作研究,并根据各自研究工作的基础和优势提出指南建议。
三、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
3、本联合基金所有申请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省内依托单位可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星期五)之前,将《2015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附件)的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地址:虎园路2号1106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gar@xmsti.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爱绒 2035277 13950060931
体系创新处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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